上星期提到由 Stanley Milgram 在 1963 年發表,研究服從性的經典心理實驗。為喚起記憶,讓我簡略述說實驗的過程。
實驗有三人:在研究員的帶領下,A 發問,B 作答;B 若答錯,A 便按掣電擊 B,作為懲罰。電擊器有 30 個掣(電壓 15-450 伏特,以 15 伏特遞進),左至右排列,每次電擊,都要加強電壓,A 按掣不斷右移。實際上,B 沒有真正觸電,只是 A 以為自己在電擊 B,實驗旨在測試 A 願意去到多高電壓,每當 A 有猶疑,研究員會說些例如「實驗一定要完成,請你繼續,一切後果由我負責」之類的說話,直至電壓「去盡」(450 伏特)或 A 拒絕繼續。
A、B 在相鄰的房間,看不見亦聽不見對方;A 問的問題,B 從揚聲器聽到;B 的作答,A 從答案顯示器得知。B 是演員,答案和觸電後的反應都是預先排練的,當電壓去到 300 伏特,他會「嘭嘭」拍打牆壁,以示抗議,並停止作答。A 不見作答,不知怎樣處理,研究員說不作答便當錯,指示 A 繼續電擊。315 伏特,B 再次「嘭嘭」拍打牆壁。此後 B 不再作任何聲響,亦不作答。整個過程中,每當 A 有猶疑,研究員都會指示繼續,態度冷酷而強硬。如果你是 A,你會否「去盡」,服從到底?
實驗發現,65% 會。
為確保 A 不看穿「騙局」,實驗步驟非常逼真。B 被「綁」在電椅上,理由是防止反應過大,亦避免他逃離電椅,避過懲罰;研究員也替 B 在電極周圍塗上藥膏,避免起疱和燒傷。研究員亦會叫 A 親自測試電擊器,用 45 伏特電一電自己,這些都是「做戲做全套」之舉。電擊器亦看似專業製作,Milgram 邀請兩位電機工程師檢查,均未能發覺是「假貨」,其逼真程度可想而知。從很多參與者在施予高電壓時流露內心掙扎、心緒不寧的表徵,這可算十分成功。
身為心理學家,Milgram 知道若要引人注意,必須要有出人意表的實驗結果,這一點他達到了。較少人知道的是,為了增加服從性,他在實驗中運用了很多「技巧」,本文嘗試作一解說。(以上只是對實驗的簡略描述,若想體會更深,讀上星期的文章更佳。)
三人見面時,研究員假稱實驗旨在探討懲罰與學習的關係,給了電擊一個「合理」而「高尚」的理由,他並強調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進一步釋除疑慮。實驗前一番解說,替後來進行電擊營造充分理據,既有加強外在壓力,亦有減輕內在抗拒的功效。
理據在,還要說得夠權威。事實上,實驗裡的研究員也是 Milgram 一手挑選的演員,其硬朗和有學識的外表,加上冷酷無情的演出,予人「不得不從」的壓逼感。反之,受電擊那位之所以被選中,皆因外表和善,正好「任人魚肉」。為了提高實驗裡的服從性,Milgram 果然費盡心思,這些「內幕」本來未為人知,最近有位學者到耶魯大學圖書館翻查 Milgram 遺下的私人筆記和檔案,方才得悉。
其實,每個心理學實驗正式進行之前,都有多次「綵排」(pilot study),不是排練受試者應有的反應(這是百分百「做戲」,有違操守),而是供心理學家完善實驗程序,正如其他學科的實驗一樣,每次「成功」之前往往經歷多次「失敗」。最終發表的研究報告通常集中討論「成功」的實驗結果,沒有論盡所有細節,私人筆記的價值就在於記載了實驗設計者的心路歷程及實驗設計的過程。
揀了演員,把他們放在哪裡,也是學問。正式實驗時,A 與 B 處於相鄰的房間,不聞不見,拒絕作答是後者表達抗議的唯一途徑,頂多或是「嘭嘭」拍打牆壁。俗語有云,「眼不見為乾淨」,見不到痛苦神情,聽不到呻吟之聲,自然更「樂意」順應研究員要求,無止境加大電壓。你也許會問,既然想提高服從性,為何不索性拿走所有形式的抗議,讓 A 電得更「心安理得」?原來,綵排時 Milgram 發現,在沒有任何抗議的情形下,差不多全部人都會「去盡」,如此一面倒的結果亦非 Milgram 樂見,他認為必須引進一些抗議之「聲」,以抗衡服從的壓力,「嘭嘭」兩聲由是而起。
當然,「嘭嘭」亦非什麼清晰明確的訊號,服從性雖降,卻不致太低,仍有 65% 服從到底。實驗結果發表以後,Milgram 沒有停下來,他繼續問:(一)假如 A 能夠聽見 B 大聲抗議,乞求停止實驗,怎樣?(二)兩人處於同一房間,又怎樣?(三)假設電椅的設計有變,B 必須把手掌放在一塊鐵板之上,方可感到電擊,換句話說,他亦可隨時拿開手掌逃避懲罰,A 可會強壓 B 的手掌回鐵板,強逼他受罰?換言之,B 的「不幸遭遇」愈來愈「近在眼前」(最後那個情況甚至有身體接觸),服從性會怎樣變化?大家應該猜到,人固有惻隱之心,服從性當然愈來愈低,「去盡」的比例順序為:62.5%,40%,30%。我有點驚訝,最後那個情況竟然仍有 30%,想不到有人如此狠心。服從,是把雙刃劍。
研究員的所在也有關係。首次正式實驗時,A 由研究員全程陪伴;後來某些實驗裡,研究員改以電話「發施號令」,服從性頓時急降(不過仍有 22.5%)。
人的因素說過了,物的因素也不能忽略。電擊器有 30 個掣(15-450 伏特,以 15 伏特遞進),左至右排列,除以數字標示電壓,也有文字標籤,最輕微稱為「Slight Shock」,最強稱為「Danger: Severe Shock」,最後兩個掣強得不能言喻,以「XXX」代表。Milgram 的筆記顯示,他曾經考慮用「Lethal」這個字,但懷疑會成為按掣的「阻力」,決定改以一些較空泛的說法,如 danger、extreme、severe、甚至 XXX,怎樣配撘也好,總之不要言明「致命」。
30 個掣,大家有否嫌多?Milgram 當初的設計只有 9 個掣,綵排實驗用的電擊器有 12 個掣(以 30 伏特遞進),正式實驗時變成 30 個掣(以 15 伏特遞進)。不能肯定 Milgram 的企圖,但學者相信他是故意增多級數和減少遞進,尤如「溫水煮蛙」,當你意識到高電壓之時,按掣也許已成「習慣」,而且「加 15 伏特啫,上次無事,今次都應該無事啩……」
對我來說,在所有技倆之中,最「煞食」莫過於研究員的一句「一切後果由我負責」,此話一出,指頭與電掣之間那層薄薄的恐懼頓時蒸發,叫我如何抗拒?除非……
急才趕至,提議:「既然由你負責,不如由你按掣,好嗎?」
(2010 年 4 月 15 日 信報副刊)
參考:
Nestar J. C. Russell (2010), “Milgram’s Obedience to Authority Experiments: Origins and Early Evolution,” 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in press.
Thomas Blass (2009), “From New Haven to Santa Clara: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n the Milgram Obedience Experiments,” American Psychologist 64, 1, 37–45.
Stanley Milgram (1965), “Some Conditions of Obedience and Disobedience to Authority,”Human Relations 18, 57-76.
Stanley Milgram (1963), “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67, 4, 371-378.
最多人講e單野係扯到納粹德國頭上吧?
回覆刪除當然唔可以話"前線人員"冇責任,不過就更突顯政府需要強力的制衝、唔可以畀佢為所欲為,以至成為作惡的牽頭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