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人說出我的心底話 -- facebook 令人愁。
我雖然有 facebook 賬戶,但很少查看,一星期一次,或一星期都沒有一次。我覺得,facebook 只是娛樂新聞,不是名人的娛樂新聞,是普通人的娛樂新聞。娛樂新聞之外,十之七八都是人們的抱怨、憤懣、怒罵(卻沒有嬉笑);看着 facebook,好像不斷有人在耳邊吐苦水。
我沒有興趣。
今天看見一篇 PLOS ONE 硏究,他們用短訊每天五次提醒受試者上網做問卷,維持兩星期;發現 facebook 真的會影響心情,以下列出結論一部分:
The more people used Facebook at one time point, the worse they felt the next time we text-messaged them; the more they used Facebook over two-weeks, the more their life satisfaction levels declined over time. Interacting with other people “directly” did not predict these negative outcomes.
沒看完整篇論文,相信它沒有解釋為什麼 facebook 影響心情,我也不知道世界其他地方是否充斥着香港這般的怨氣,但至少它證實了我的「用戶體驗」-- 看 facebook 並不開心。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2013年2月14日 星期四
恐怖谷為什麼恐怖?
四十多年前,日本機器人科學家森政弘發現一個十分怪異的現象。機器人相貌愈像真,給人感覺愈親切,這是一般而言;但當機器人相貌像真至某一程度(例如 80% 近似),就開始給人一種怪異的感覺,使人不自在,直至變得近乎百分百像真,怪異感覺才消失。
換句話說,親切感首先跟隨像真度上升,像真至某一程度,親切感就會急降,然後又會急升,當相貌與真人難辨的時候。親切感搭完這程過山車,途中經歷那段感覺怪怪的「似似哋人又肯定唔係真人」的情感低谷,術語稱為「恐怖谷」(uncanny valley)。
恐怖谷為什麼存在,為什麼「似真非真」面孔引起那種怪異感覺,現在還是不明白。有人說,那些面孔使人想起死亡;又有人說,那些面孔帶着異於常人的特徵。最近一次硏究指出另一種可能性。
人最獨特之處,在於思想;普遍認為人是唯一懂得思想的動物。思想是內在的,沒有客觀準則,與其說人有思想,不如說人覺得自己、也覺得別人有思想;與其說動物沒有思想,實情是人覺得動物沒有思想。有沒有思想,只是我們集體的主觀判斷。我們憑什麼認為某件東西有思想呢?主要憑兩種判斷;一,有行動、計劃及自我控制的能力,能夠「做到一啲嘢」;二,有感覺,能夠「feel 到一啲嘢」。
「做到嘢」的機器,司空見慣;「feel 到嘢」的機器,不慣。
一個機器人,應該冇 feeling,但又像真得叫人隱約感受到它(他?)雙眼流露的情感,這種不對稱,使人不安。
反過來說,一個「做唔到嘢」的人(不懂計劃,不能做正常人做到的事)恐怖一點,還是一個「冇 feeling」的人(沒有喜怒哀樂,沒有正常人的情感)恐怖一點?後者居多。
換句話說,我們覺得某件東西有沒有 feeling 是關鍵。一個看似有 feeling 的機器人,或一個看似冇 feeling 的真人,同樣恐怖。
(2013 年 2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換句話說,親切感首先跟隨像真度上升,像真至某一程度,親切感就會急降,然後又會急升,當相貌與真人難辨的時候。親切感搭完這程過山車,途中經歷那段感覺怪怪的「似似哋人又肯定唔係真人」的情感低谷,術語稱為「恐怖谷」(uncanny valley)。
恐怖谷為什麼存在,為什麼「似真非真」面孔引起那種怪異感覺,現在還是不明白。有人說,那些面孔使人想起死亡;又有人說,那些面孔帶着異於常人的特徵。最近一次硏究指出另一種可能性。
人最獨特之處,在於思想;普遍認為人是唯一懂得思想的動物。思想是內在的,沒有客觀準則,與其說人有思想,不如說人覺得自己、也覺得別人有思想;與其說動物沒有思想,實情是人覺得動物沒有思想。有沒有思想,只是我們集體的主觀判斷。我們憑什麼認為某件東西有思想呢?主要憑兩種判斷;一,有行動、計劃及自我控制的能力,能夠「做到一啲嘢」;二,有感覺,能夠「feel 到一啲嘢」。
「做到嘢」的機器,司空見慣;「feel 到嘢」的機器,不慣。
一個機器人,應該冇 feeling,但又像真得叫人隱約感受到它(他?)雙眼流露的情感,這種不對稱,使人不安。
反過來說,一個「做唔到嘢」的人(不懂計劃,不能做正常人做到的事)恐怖一點,還是一個「冇 feeling」的人(沒有喜怒哀樂,沒有正常人的情感)恐怖一點?後者居多。
換句話說,我們覺得某件東西有沒有 feeling 是關鍵。一個看似有 feeling 的機器人,或一個看似冇 feeling 的真人,同樣恐怖。
(2013 年 2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馬後炮」科學
農曆新年快到,你有什麼新年願望?
我不是指「身體健康」、「世界和平」、「橫財就手」、「事事如意」這些仿如「唸口簧」的恭喜說話,我指的是認真思考過的心中所想。
什麼願望也好,你不必告訴我;說了出來,通常不靈驗。
為什麼願望公開了便不靈驗?純屬迷信?有科學根據嗎?
心理學有這樣一個說法,人把願望公諸於世,便多了一份壓力去達成願望,因為如果願望落空,別人就知道我們「失敗」,為了保住自身「形象」,自當加倍努力使願望成真。用專門一點的說法,公開願望有兩種效果:一,增加自己對這願望的commitment,思想行為變得一致;二,起到問責作用(accountability),言者似對聽者許下「諾言」。
這樣看,願望應該不怕公開,甚至講得愈多愈好。
不幸地,人不是這麼簡單。心理學有另一說法,結論恰恰相反。舉例,孩子告訴媽媽:「我要考第一,每日五點之前做晒功課。」媽媽很安慰,讚孩子乖。孩子得到媽媽的稱讚,你猜他會努力一點還是放輕鬆一點?這個當然視乎他的性格,但不難想像他得到稱讚已感到有點滿足,「放軟手腳」也未可料。
再舉例,某人說:「我志願當醫生,今後一定讀好生物科,將來入醫科。」眾所周知,醫生是一門很有「地位」的職業,聽媽媽們之間的閒聊便知道;某某孩子不必當上醫生,只要「準備」入醫科,母親已經自豪不已。換句話說,未當上醫生已經有點兒醫生的地位,只要公開宣佈你當醫生的企圖。
有些目標或願望,告訴別人就是成功的一半;既然成功了一半,完成餘下的動機增強還是減少?當然視乎個人性格,對某些人而言,動機減弱是情有可原的。
把新年願望公諸於世,究竟更靈驗還是不靈驗?心理學兩面證據都有,亦即毋寧兩可,沒有結論;一切視乎個人性格和願望本質。
心理學和經濟學皆是「馬後炮」科學,能夠解釋所有事物,但又不能預見任何東西。
(2013 年 2 月 7 日 信報副刋)
我不是指「身體健康」、「世界和平」、「橫財就手」、「事事如意」這些仿如「唸口簧」的恭喜說話,我指的是認真思考過的心中所想。
什麼願望也好,你不必告訴我;說了出來,通常不靈驗。
為什麼願望公開了便不靈驗?純屬迷信?有科學根據嗎?
心理學有這樣一個說法,人把願望公諸於世,便多了一份壓力去達成願望,因為如果願望落空,別人就知道我們「失敗」,為了保住自身「形象」,自當加倍努力使願望成真。用專門一點的說法,公開願望有兩種效果:一,增加自己對這願望的commitment,思想行為變得一致;二,起到問責作用(accountability),言者似對聽者許下「諾言」。
這樣看,願望應該不怕公開,甚至講得愈多愈好。
不幸地,人不是這麼簡單。心理學有另一說法,結論恰恰相反。舉例,孩子告訴媽媽:「我要考第一,每日五點之前做晒功課。」媽媽很安慰,讚孩子乖。孩子得到媽媽的稱讚,你猜他會努力一點還是放輕鬆一點?這個當然視乎他的性格,但不難想像他得到稱讚已感到有點滿足,「放軟手腳」也未可料。
再舉例,某人說:「我志願當醫生,今後一定讀好生物科,將來入醫科。」眾所周知,醫生是一門很有「地位」的職業,聽媽媽們之間的閒聊便知道;某某孩子不必當上醫生,只要「準備」入醫科,母親已經自豪不已。換句話說,未當上醫生已經有點兒醫生的地位,只要公開宣佈你當醫生的企圖。
有些目標或願望,告訴別人就是成功的一半;既然成功了一半,完成餘下的動機增強還是減少?當然視乎個人性格,對某些人而言,動機減弱是情有可原的。
把新年願望公諸於世,究竟更靈驗還是不靈驗?心理學兩面證據都有,亦即毋寧兩可,沒有結論;一切視乎個人性格和願望本質。
心理學和經濟學皆是「馬後炮」科學,能夠解釋所有事物,但又不能預見任何東西。
(2013 年 2 月 7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你今日講咗大話未?
有人說梁振英缺乏誠信,所以應該下台。我覺得很好笑,哪位權貴未講過大話?事實上,誰未講過大話?如果你以為達官貴人可以不講大話而上位,那是天真;如果你以為人可以不講大話而在社會生存,那是睜大眼睛說瞎話。
即使父母對孩子,講大話也是難免的。有人硏究過父母對孩子說的謊言,可分為四大類:一,和飲食有關的,例如「你不吃光碗裏的東西,將來臉上便長滿痘痘」;二,與去留有關的,例如「你唔跟我走,我就留低你响度」;三,孩子不聽話的時候,例如「你再係咁,我就報警」;四,孩子想買東西的時候,例如「今日帶唔夠錢喎,第日返嚟買啦」。各位父母,你們講過大話沒有?如果講過,你們又怎能期望孩子和梁振英不講大話呢?
一份問卷,列出十六個父母常說的謊言,訪問一批美國家長和中國家長,你猜哪一類別的謊言說得最多?哪一大國的家長更愛說謊?
四類謊言皆常見,首二類最多(與飲食、去留有關),看來小孩子最難纏就是進餐和去街的時候(也可能是父母最有控制慾的時候)。84% 美國家長和 98% 中國家長承認曾經說過類似問卷中其中一個大話,看來「大人呃細路」在兩國皆非常普遍,尤其在我們的祖國。
魔鬼藏在細節之中。我看過問卷,某些大話對中國家長有點「不利」,例如「不吃光食物就會生痘痘」這種明顯源自中國人發明的神話(原版應是「不吃光食物就會娶個痘皮婆」),當然是中國家長說得最多。若非美國家長包含一些華人,我相信問卷根本不認識這個說法。然而,帶有「種族偏見」的大話在問卷中只屬極少數,對硏究結果影響不大。
問卷十六個大話之中,全部都是中國家長用得多過美國家長,唯一例外是「屋企冇晒糖」。美國人為什麼這麼喜歡告訴孩子「屋企冇晒糖」,可能因為家居寬敞,即使有糖,孩子根本不知往哪裏找,父母也就懶得去找,順水推舟說「冇晒糖」算了。
84% 美國家長和 98% 中國家長承認曾經騙過孩子,我真的想問,那完全誠實的 16% 和 2%,用什麼板斧教導或誘導孩子的呢?相信很多家長都想知道。
(2013 年 1 月 31 日 信報副刋)
即使父母對孩子,講大話也是難免的。有人硏究過父母對孩子說的謊言,可分為四大類:一,和飲食有關的,例如「你不吃光碗裏的東西,將來臉上便長滿痘痘」;二,與去留有關的,例如「你唔跟我走,我就留低你响度」;三,孩子不聽話的時候,例如「你再係咁,我就報警」;四,孩子想買東西的時候,例如「今日帶唔夠錢喎,第日返嚟買啦」。各位父母,你們講過大話沒有?如果講過,你們又怎能期望孩子和梁振英不講大話呢?
一份問卷,列出十六個父母常說的謊言,訪問一批美國家長和中國家長,你猜哪一類別的謊言說得最多?哪一大國的家長更愛說謊?
四類謊言皆常見,首二類最多(與飲食、去留有關),看來小孩子最難纏就是進餐和去街的時候(也可能是父母最有控制慾的時候)。84% 美國家長和 98% 中國家長承認曾經說過類似問卷中其中一個大話,看來「大人呃細路」在兩國皆非常普遍,尤其在我們的祖國。
魔鬼藏在細節之中。我看過問卷,某些大話對中國家長有點「不利」,例如「不吃光食物就會生痘痘」這種明顯源自中國人發明的神話(原版應是「不吃光食物就會娶個痘皮婆」),當然是中國家長說得最多。若非美國家長包含一些華人,我相信問卷根本不認識這個說法。然而,帶有「種族偏見」的大話在問卷中只屬極少數,對硏究結果影響不大。
問卷十六個大話之中,全部都是中國家長用得多過美國家長,唯一例外是「屋企冇晒糖」。美國人為什麼這麼喜歡告訴孩子「屋企冇晒糖」,可能因為家居寬敞,即使有糖,孩子根本不知往哪裏找,父母也就懶得去找,順水推舟說「冇晒糖」算了。
84% 美國家長和 98% 中國家長承認曾經騙過孩子,我真的想問,那完全誠實的 16% 和 2%,用什麼板斧教導或誘導孩子的呢?相信很多家長都想知道。
(2013 年 1 月 31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連自己都呃埋
以下三句,你同意嗎?一分表示絕對反對,九分表示絕對贊同,你給每句多少分?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請寫下你給每句的分數,容我先打個岔。
梁愛詩在某場合對法官判案「說三道四」,不喜歡的人群起而攻,說她「干預司法獨立」。梁愛詩當然要替自己辯護,用什麼理由呢?呀!「言論自由」,香港核心價值之一,沒人能公然反對。
依然不愛她「說三道四」的人不甘認輸,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呀!縱使她有「言論自由」,但她「身份特殊理應慎言」,有人這樣說。
又輪到梁愛詩發言,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我不知道她能想出什麼,但我肯定她能想出一些理由。
又輪到敵方發言,用什麼理由「反反駁」好呢?我不知道他們能夠想出什麼,但我肯定他們能夠想出更多理由。
立場決定言論,先有立場,不愁想不到一些支持的理據。「理」或許能夠服人,但肯定不能服己,認真檢討自己的內心,你會發現既有觀點通常先行,「理據」是後來補上的,所謂「道理」不過替既有觀點服務。
我們傾向相信自己立場是堅定的,真的嗎?請大聲朗讀以下三句: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並解釋你在文首所給的分數,說一說理由……
我的長期讀者或許猜到,我正在「複製」一個心理實驗。那實驗先讓受試者對十二條道德議題評分,然後朗讀一遍,再解釋其反對或支持的理據。受試者不知道的是,在評分與朗讀之間,其中二條議題暗地裏給竄改,變成原來意思的相反,以上第二句便是例子,給你朗讀的版本與原來相反的。如果你給原句九分(絕對贊同),而朗讀相反版本時又不察覺,即間接表示你絕對贊同相反版本,立場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而你還懵然不知!
真正實驗裏,一半「被相反」的議題竟然沒給察覺!更詭吊的是,受試者能輕而易舉替「被相反」的意見提供理據,就如他們的立場從沒改變一樣。
某書作者說,偽裝在自然界司空見慣,人可能是唯一一種動物,連自己都呃埋。
(2012 年 10 月 30 日 信報副刋)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請寫下你給每句的分數,容我先打個岔。
梁愛詩在某場合對法官判案「說三道四」,不喜歡的人群起而攻,說她「干預司法獨立」。梁愛詩當然要替自己辯護,用什麼理由呢?呀!「言論自由」,香港核心價值之一,沒人能公然反對。
依然不愛她「說三道四」的人不甘認輸,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呀!縱使她有「言論自由」,但她「身份特殊理應慎言」,有人這樣說。
又輪到梁愛詩發言,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我不知道她能想出什麼,但我肯定她能想出一些理由。
又輪到敵方發言,用什麼理由「反反駁」好呢?我不知道他們能夠想出什麼,但我肯定他們能夠想出更多理由。
立場決定言論,先有立場,不愁想不到一些支持的理據。「理」或許能夠服人,但肯定不能服己,認真檢討自己的內心,你會發現既有觀點通常先行,「理據」是後來補上的,所謂「道理」不過替既有觀點服務。
我們傾向相信自己立場是堅定的,真的嗎?請大聲朗讀以下三句: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並解釋你在文首所給的分數,說一說理由……
我的長期讀者或許猜到,我正在「複製」一個心理實驗。那實驗先讓受試者對十二條道德議題評分,然後朗讀一遍,再解釋其反對或支持的理據。受試者不知道的是,在評分與朗讀之間,其中二條議題暗地裏給竄改,變成原來意思的相反,以上第二句便是例子,給你朗讀的版本與原來相反的。如果你給原句九分(絕對贊同),而朗讀相反版本時又不察覺,即間接表示你絕對贊同相反版本,立場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而你還懵然不知!
真正實驗裏,一半「被相反」的議題竟然沒給察覺!更詭吊的是,受試者能輕而易舉替「被相反」的意見提供理據,就如他們的立場從沒改變一樣。
某書作者說,偽裝在自然界司空見慣,人可能是唯一一種動物,連自己都呃埋。
(2012 年 10 月 30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執政者的宿命
經理甲問總裁:「我這裡有一新計劃,它能幫公司賺錢,同時綠化環境。去唔去馬?」
總裁說:「我不在乎綠化環境,只在乎盈虧,去馬。」
新計劃開始,公司賺錢之餘,環境得到綠化。
你認為,總裁是否有意綠化環境?(多數人答「否」)
經理乙問總裁:「我這裡有一新計劃,它能幫公司賺錢,但會污染環境。去唔去馬?」
總裁說:「我不在乎污染環境,只在乎盈虧,去馬。」
新計劃開始,公司賺錢之餘,環境遭到污染。
你認為,總裁是否有意污染環境?(多數人答「是」)
兩個決定,總裁出發點一致,賺錢第一,環境不理。然而,當空氣清新,人人受惠,無人會說「多謝」;當臭氣薰天,污煙蔽日,人們便爭相指摘其缺乏「環保意識」。這種「好事永遠唔關你事,壞事就一定關你事」的不平衡心態,稱為「Knobe effect」,由普林斯頓大學的Joshua Knobe在2003年發現,亦可稱為「副作用效應」(side-effect effect)。
Knobe的研究份屬實驗哲學(experimental philosophy),其實即是哲學味濃的心理學。哲學家喜歡思考「道德」這東西,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道德觀念是與生俱來或後天培養,外在條件如何影響道德判斷等。傳統哲學家愛憑空思考,近年興起的實驗哲學則愛做實驗。
一般以為,某人是否「有意」(intentionally)製造某些後果,應與後果本質無關,只在乎那人的思路。以上實驗證明唔係咁簡單,兩個決定即使出發點一致,其有意/無意的印象很視乎後果的好壞。
Knobe effect其實每天都在社會中反映出來。任何政策,只有受害者大喊反對,從來不見(或少見)受惠者站出來高呼支持。回想2003年沙士兼通縮,負資產業主怨聲載道,卻沒有首次置業人士上街高呼低樓價的好處。現今樓價愈升愈有,人人埋怨政策失靈,賺錢的業主有沒有走出來為高樓價護航?
好事不會歸功政府,壞事卻一定歸咎政府,這是執政者的宿命。
(2012 年 10 月 29 日 信報副刋)
總裁說:「我不在乎綠化環境,只在乎盈虧,去馬。」
新計劃開始,公司賺錢之餘,環境得到綠化。
你認為,總裁是否有意綠化環境?(多數人答「否」)
§
經理乙問總裁:「我這裡有一新計劃,它能幫公司賺錢,但會污染環境。去唔去馬?」
總裁說:「我不在乎污染環境,只在乎盈虧,去馬。」
新計劃開始,公司賺錢之餘,環境遭到污染。
你認為,總裁是否有意污染環境?(多數人答「是」)
§
兩個決定,總裁出發點一致,賺錢第一,環境不理。然而,當空氣清新,人人受惠,無人會說「多謝」;當臭氣薰天,污煙蔽日,人們便爭相指摘其缺乏「環保意識」。這種「好事永遠唔關你事,壞事就一定關你事」的不平衡心態,稱為「Knobe effect」,由普林斯頓大學的Joshua Knobe在2003年發現,亦可稱為「副作用效應」(side-effect effect)。
Knobe的研究份屬實驗哲學(experimental philosophy),其實即是哲學味濃的心理學。哲學家喜歡思考「道德」這東西,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道德觀念是與生俱來或後天培養,外在條件如何影響道德判斷等。傳統哲學家愛憑空思考,近年興起的實驗哲學則愛做實驗。
一般以為,某人是否「有意」(intentionally)製造某些後果,應與後果本質無關,只在乎那人的思路。以上實驗證明唔係咁簡單,兩個決定即使出發點一致,其有意/無意的印象很視乎後果的好壞。
Knobe effect其實每天都在社會中反映出來。任何政策,只有受害者大喊反對,從來不見(或少見)受惠者站出來高呼支持。回想2003年沙士兼通縮,負資產業主怨聲載道,卻沒有首次置業人士上街高呼低樓價的好處。現今樓價愈升愈有,人人埋怨政策失靈,賺錢的業主有沒有走出來為高樓價護航?
好事不會歸功政府,壞事卻一定歸咎政府,這是執政者的宿命。
(2012 年 10 月 29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高官誠信測試法
某高官某天收到一封神秘信件,內含一枚骰子及指示:
高官心想一玩無妨,骰子一擲,三點。房間只有高官一人,貪念遂起,何不虛報六點,騙取最高獎金?思索片刻,他猛然醒覺,可能這是報人設下的陷阱,測試高官的誠信,骰子或信封是否藏着什麼高科技感應器,早把擲骰結果傳回報館?他仔細檢視信封及來函,乃正常紙張,並無不妥;安全起見,扔入碎紙機,一了百了。他從抽屜取出鐵鎚,砸爛骰子,乃普通塑膠,並無任何特別裝置。環顧四周,房門緊閉,窗簾緊鎖,外人欲窺無從。
剩下只得一個可能,房內有什麼針孔攝錄機,監視他的一舉一動?可能性不大,辦公室保安森嚴,房間需要密碼及指紋認證方可進入,他曾在這裡談過幹過多少機密勾當,虛報點數騙取獎金這樁小事,報館才不會大費周章偷進來安裝什麼攝錄機,看來他是過慮了。
可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值得為了幾萬元冒險嗎?實報三點算吧。不過,沒人知道實情,即使實報三點,有人質疑起來,也難以自辯;報一點最安全,沒可能被指責「報大數」了。一點?三點?六點?
高官苦思了一會,作了決定,正想動筆回郵,赫然發覺回郵地址已經與信函一起碎掉,石沉大海。無論獎金是一萬,三萬,還是六萬,見財化水了。
高官的懷疑對了一半,這是一個誠信測試,但不是「陷阱」,沒有高科技感應器,沒有針孔攝錄機,沒人偷窺,他可填報任何點數,沒人知道,收不收到獎金是另一回事。
那如何測試誠信呢?哈哈,玄妙就在此處,雖然無法判斷個別人士的誠信,但從多人的回應可以猜到其整體誠信。假設全體高官都是老實人,其填報的平均點數該是3.5,正如一枚骰子擲出的長遠平均值。假如收到回覆的平均點數是5.0呢?那表示很多高官報大數了,不知道誰人報大數,但肯定很多人報大數。
你猜梁班子的整體誠信如何?香港市民的整體誠信又如何?內地同胞呢?
(2012 年 10 月 26 日 信報副刋)
請擲骰一次,把點數寄回XXX地址,你將會收到一筆獎金:
● 一點 = 一萬大元
● 二點 = 二萬大元
● 三點 = 三萬大元
● 四點 = 四萬大元
● 五點 = 五萬大元
● 六點 = 六萬大元
獎金有限,欲玩從速。
● 一點 = 一萬大元
● 二點 = 二萬大元
● 三點 = 三萬大元
● 四點 = 四萬大元
● 五點 = 五萬大元
● 六點 = 六萬大元
獎金有限,欲玩從速。
高官心想一玩無妨,骰子一擲,三點。房間只有高官一人,貪念遂起,何不虛報六點,騙取最高獎金?思索片刻,他猛然醒覺,可能這是報人設下的陷阱,測試高官的誠信,骰子或信封是否藏着什麼高科技感應器,早把擲骰結果傳回報館?他仔細檢視信封及來函,乃正常紙張,並無不妥;安全起見,扔入碎紙機,一了百了。他從抽屜取出鐵鎚,砸爛骰子,乃普通塑膠,並無任何特別裝置。環顧四周,房門緊閉,窗簾緊鎖,外人欲窺無從。
剩下只得一個可能,房內有什麼針孔攝錄機,監視他的一舉一動?可能性不大,辦公室保安森嚴,房間需要密碼及指紋認證方可進入,他曾在這裡談過幹過多少機密勾當,虛報點數騙取獎金這樁小事,報館才不會大費周章偷進來安裝什麼攝錄機,看來他是過慮了。
可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值得為了幾萬元冒險嗎?實報三點算吧。不過,沒人知道實情,即使實報三點,有人質疑起來,也難以自辯;報一點最安全,沒可能被指責「報大數」了。一點?三點?六點?
高官苦思了一會,作了決定,正想動筆回郵,赫然發覺回郵地址已經與信函一起碎掉,石沉大海。無論獎金是一萬,三萬,還是六萬,見財化水了。
§
高官的懷疑對了一半,這是一個誠信測試,但不是「陷阱」,沒有高科技感應器,沒有針孔攝錄機,沒人偷窺,他可填報任何點數,沒人知道,收不收到獎金是另一回事。
那如何測試誠信呢?哈哈,玄妙就在此處,雖然無法判斷個別人士的誠信,但從多人的回應可以猜到其整體誠信。假設全體高官都是老實人,其填報的平均點數該是3.5,正如一枚骰子擲出的長遠平均值。假如收到回覆的平均點數是5.0呢?那表示很多高官報大數了,不知道誰人報大數,但肯定很多人報大數。
你猜梁班子的整體誠信如何?香港市民的整體誠信又如何?內地同胞呢?
(2012 年 10 月 26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外人做乜咁多事?
近期新界東北發展鬧得沸揚揚,早前一次咨詢會更爆發衝突,聽說很多反對人士並非地主,又非居民,東北發展表面上與他們無干,他們為什麼「咁多事」來說三道四?
別人對自己不公,我們當然憤怒;若我們是第三者,看見不公平的事,又可會袖手旁觀?看看一個叫「third-party punishment game」的實驗,參與者三人:甲、乙和第三者。
甲收到一百元,乙無錢,第三者收到五十元。規則容許甲把一百元中若干分給乙,乙無權反對,只能接受。第三者若覺得甲分錢不公道,可以對甲施予懲罰,如何懲罰呢?第三者每放棄一元,甲便失去三元。想像,一位絕對理性只顧自己的第三者不會花錢懲罰,只會把五十元袋袋平安,實情是否這樣?
實驗結果,當甲給乙少於五十元,55%的第三者不會袖手旁觀,甲給得愈少,懲罰愈大。這證明人非絕對理性,看見不平事,損人不利己地替人出頭也義不容辭,用心理學詞彙,這叫「altruistic punishment」,altruistic(利他)因為懲罰對第三者來說是costly的(實驗裏是花錢,現實中是花精神時間氣力),但得益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位遭受不公平對待的人。
「外人」反對東北發展,以至一般社會運動,可視為「altruistic punishment」的體現,參與者就像實驗裏的第三者,他們未必是受害者,卻願意花精神時間氣力來舉橫額、喊口號、甚至絕食、苦行,就是要製造麻煩,「懲罰」他們認為不公義的建制。你說他們「不理性」,對啊,他們當然不理性,不平則鳴這行為本身就是不理性,以上實驗已經證明了這點。
當然,實驗和現實是有分別的。社運人士對建制的「懲罰」遠遠比不上實驗那「一元罰三元」的效率;現實裡,懲罰的效果未必是即時的,而且很難量化,十分考驗社運人士的決心和信念。此外,現實世界這個遊戲不是玩一次便算,而是重覆博弈,當中不排除有些例如「博出位」等長遠考慮。這些差異不重要,最重要是知道追求公平實乃人性一部份,只要不公平的事夠多,社會上便有夠多的人走出來抱不平,東北發展的種種阻滯只是最新一次宣洩而已。
(2012 年 10 月 15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sociology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紊亂無序,惹人犯罪
昨文談及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嘗試解釋罪惡蔓延的道理。該理論認為,一扇破窗如果不去修理,路人看見,便以為這是一處「冇王管」之地,可以「為所欲為」。不需多久,第二扇窗給砸破,第三、第四扇窗又給砸破,「冇王管」的訊息蔓延開去,其他罪行亦隨之而來。破窗看似小事一樁,但小事不小,重要是傳達一個壞訊息,吸引更多更大的罪惡。
所以,撲滅罪惡首先從修理破窗這種小事出發。九十年代初紐約市罪惡橫行,後來奉行破窗理論,加緊捉拿一些「雞毛蒜皮」「無傷大雅」的小罪惡,如搭霸王車、當街便溺及醉酒等,不出幾年,治安明顯好轉,很多人把功勞歸於破窗理論。
可是,破窗理論終究只是一個未經實證的理論,紐約市不能作為實證,因為現實世界夾雜太多因素。一扇破窗是否真能惹人犯罪?人在紊亂、無序、骯髒、破落的環境下,是否容易犯罪一點?荷蘭曾有一連串實驗,證實答案是肯定的,今天介紹一下。
假設,你某天獨天回家,經過樓下的信箱,發覺某信箱伸出了一個信封,信封內清楚看見一張100元鈔票。舉目無人,你會偷嗎?如果不偷,下一個路人會偷嗎?
結果發現,如果周圍有塗鴉,27%路人會偷。
如果沒有塗鴉,但地上有垃圾,25%路人會偷。
如果沒有塗鴉,地上又清潔,13%路人會偷。
前二者的偷錢機會是後者的雙倍。很明顯,一個壞環境是會令人變壞的。另外還有幾個相似實驗,採用不同的壞場景(牆上有塗鴉的單車停泊處、散滿購物車的停車場),測試不同的壞行徑(亂拋垃圾、擅闖禁地),結果大同小異,壞環境衍生較多壞行徑,說明破窗理論基本上是正確的。
人其實很受環境左右,承認與否是另一回事。此外還有一些實驗發現,燈光愈暗,做壞事機會愈高;洗完手之後,做壞事機會下降;我敢打賭,洗完澡之後,做壞事機會更低。
如果人是這麼簡單,建構完美社會便很容易,只要裝多些街燈,保證每一角落燈火通明,規定每人每日洗三次澡,每三十分鐘洗一次手,不就天下太平了嗎?
(2012 年 10 月 11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sychology,
sociology
2012年7月21日 星期六
提升運動員水平的捷徑
兩組高爾夫球發燒友接受邀請,做一個實驗。實驗需要他們在綠地氈上推桿(putt),室內練習那種。公平起見,他們使用同一支球桿,在同一幅地氈上,瞄準同一個球洞。站在離洞兩米以外,硏究員叫他們估計洞口大小,並用繪圖軟件畫出。然後,推三桿作為練習,跟着十桿正式比試,成績記錄在案。
第一組平均入洞5.30球,第二組平均入洞3.85球,哪組球技超卓,顯而易見。奇怪的是,兩組人是隨機分配,事前只知道他們都是高爾夫發燒友,球技高下不得而知,為什麼兩組表現相差這麼遠?更奇怪的是,第一組估計球洞9.60厘米闊(平均值),第二組估計8.75厘米闊,同一個洞,竟然「各洞入各眼」,看見洞口較大的一組手風亦較順,兩者有關連嗎?為什麼第一組看的球洞特別大?
秘密,就在一句說話。實驗只用一支球桿,但硏究員給第一組球桿的時候會說一個謊話:「這支桿是Ben Curtis用過的。」你和我未必認識Ben Curtis,但美國的高爾夫愛好者大多認識這位薄有名氣的職業球員,為什麼不說Tiger Woods,可能顧及實驗的可信性吧,太知名球員的球桿千金難買,Ben Curtis可能就是那種薄有名氣、卻又未至「高不可攀」的職業球員吧。無論如何,第一組受試者全部聽過Ben Curtis的名字,以為手中球桿來自一位職業球手。第二組接過球桿的時候,硏究員沒說什麼,只知那是一支很貴的普通球桿。
就這樣,第一組看見的球洞較大,推桿亦比較優勝。提升運動員水平很容易,只要說服他們某件器械曾為某某優秀運動員所用,就是這樣簡單,至少在實驗室裏這樣簡單。
看見球洞較大的現象十分有趣,心理學家早已認識類似例子--網球好手,看見網球較大;射籃準繩,看見籃框較闊;球擊得遠,看見棒球較大;雖然不見實驗證明,我敢打賭百步穿楊的人看見的紅心亦較大。然而,過往實驗只探討比賽之後的感觀,今次實驗的洞口大小估計安排在推桿之前,說明感觀在比賽之前已有差異。
另一個問題是,會否純粹提起Ben Curtis的名字便足以喚起潛意識對優秀的聯想,令水平提升?換句話說,水平提升與球桿無關,全是Ben Curtis的名字作祟,心理學中,這類priming的例子比比皆是。該實驗沒有探討這問題,但我相信球桿是有用的。
看看另一次實驗,探討如何提高專注力,受試者分三組,第一組穿著畫家袍,第二組枱面放着醫生袍(沒有穿上,枱面的醫生袍發揮priming功效),第三組穿著醫生袍,你猜哪組最專注?第三組最專注,第二組次之,第一組包尾。可見priming效用的確存在,但不及穿起醫生袍來得有效,同樣道理,聽見Ben Curtis的名字縱使有效,拿起他的球桿應該更有效。球桿的功能不能抹煞。
想香港運動員在奧運再奪獎牌?看完本文,教練大可順藤摸瓜,掏出形形式式的「寶物」提高運動員心理質素。可是想深一層,一位好教練不能只靠這道板斧,難道每位運動員每次比賽都要送某某前輩的某件「寶物」嗎?送得多,運動員也不信你。平庸教練與優秀教練的分別在於,前者只懂一個謊話來提升你的心理水平,聽得多會厭,後者卻懂千千萬萬個謊話,在不同場合說給不同運動員聽,而且百聽不厭。
(2012 年 7 月 21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Hajo Adam, Adam D. Galinsky (2012), “Enclothed cognitio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8, 918–925. doi:10.1016/j.jesp.2012.02.008
Charles Lee, Sally A. Linkenauger, Jonathan Z. Bakdash, Jennifer A. Joy-Gaba, Dennis R. Proffitt (2011), “Putting Like a Pro: The Role of Positive Contagion in Golf Performance and Perception,” PLoS ONE 6, 10, e26016. doi:10.1371/journal.pone.0026016
Jessica K. Witt, Dennis R. Proffitt (2005), “See the Ball, Hit the Ball: Apparent Ball Size Is Correlated with Batting Average,” Psychological Science 16, 937-938.
第一組平均入洞5.30球,第二組平均入洞3.85球,哪組球技超卓,顯而易見。奇怪的是,兩組人是隨機分配,事前只知道他們都是高爾夫發燒友,球技高下不得而知,為什麼兩組表現相差這麼遠?更奇怪的是,第一組估計球洞9.60厘米闊(平均值),第二組估計8.75厘米闊,同一個洞,竟然「各洞入各眼」,看見洞口較大的一組手風亦較順,兩者有關連嗎?為什麼第一組看的球洞特別大?
秘密,就在一句說話。實驗只用一支球桿,但硏究員給第一組球桿的時候會說一個謊話:「這支桿是Ben Curtis用過的。」你和我未必認識Ben Curtis,但美國的高爾夫愛好者大多認識這位薄有名氣的職業球員,為什麼不說Tiger Woods,可能顧及實驗的可信性吧,太知名球員的球桿千金難買,Ben Curtis可能就是那種薄有名氣、卻又未至「高不可攀」的職業球員吧。無論如何,第一組受試者全部聽過Ben Curtis的名字,以為手中球桿來自一位職業球手。第二組接過球桿的時候,硏究員沒說什麼,只知那是一支很貴的普通球桿。
就這樣,第一組看見的球洞較大,推桿亦比較優勝。提升運動員水平很容易,只要說服他們某件器械曾為某某優秀運動員所用,就是這樣簡單,至少在實驗室裏這樣簡單。
看見球洞較大的現象十分有趣,心理學家早已認識類似例子--網球好手,看見網球較大;射籃準繩,看見籃框較闊;球擊得遠,看見棒球較大;雖然不見實驗證明,我敢打賭百步穿楊的人看見的紅心亦較大。然而,過往實驗只探討比賽之後的感觀,今次實驗的洞口大小估計安排在推桿之前,說明感觀在比賽之前已有差異。
另一個問題是,會否純粹提起Ben Curtis的名字便足以喚起潛意識對優秀的聯想,令水平提升?換句話說,水平提升與球桿無關,全是Ben Curtis的名字作祟,心理學中,這類priming的例子比比皆是。該實驗沒有探討這問題,但我相信球桿是有用的。
看看另一次實驗,探討如何提高專注力,受試者分三組,第一組穿著畫家袍,第二組枱面放着醫生袍(沒有穿上,枱面的醫生袍發揮priming功效),第三組穿著醫生袍,你猜哪組最專注?第三組最專注,第二組次之,第一組包尾。可見priming效用的確存在,但不及穿起醫生袍來得有效,同樣道理,聽見Ben Curtis的名字縱使有效,拿起他的球桿應該更有效。球桿的功能不能抹煞。
想香港運動員在奧運再奪獎牌?看完本文,教練大可順藤摸瓜,掏出形形式式的「寶物」提高運動員心理質素。可是想深一層,一位好教練不能只靠這道板斧,難道每位運動員每次比賽都要送某某前輩的某件「寶物」嗎?送得多,運動員也不信你。平庸教練與優秀教練的分別在於,前者只懂一個謊話來提升你的心理水平,聽得多會厭,後者卻懂千千萬萬個謊話,在不同場合說給不同運動員聽,而且百聽不厭。
(2012 年 7 月 21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Hajo Adam, Adam D. Galinsky (2012), “Enclothed cognitio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8, 918–925. doi:10.1016/j.jesp.2012.02.008
Charles Lee, Sally A. Linkenauger, Jonathan Z. Bakdash, Jennifer A. Joy-Gaba, Dennis R. Proffitt (2011), “Putting Like a Pro: The Role of Positive Contagion in Golf Performance and Perception,” PLoS ONE 6, 10, e26016. doi:10.1371/journal.pone.0026016
Jessica K. Witt, Dennis R. Proffitt (2005), “See the Ball, Hit the Ball: Apparent Ball Size Is Correlated with Batting Average,” Psychological Science 16, 937-938.
tags:
信報,
psychology,
sport
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
偷錢也有不同的偷法
新政府上任不久便醜事頻傳,梁宅僭建以外,還揭發高永文、蘇錦樑、吳克儉也有僭建,及麥齊光疑似騙取租屋津貼。唉,這個政府能夠再爛下去嗎?
挽救不是沒辦法,只要製造一些更轟動的醜聞,公眾自會轉移視線。想像,明天某某行會成員涉嫌高買,後天某某政助涉嫌打荷包,相較之下,僭建和騙租屋津貼實屬「小菜一碟」,特首及他的問責班子操守頓時給比上去,這樣棄車保帥,有政府着數。
這裏隱藏一個非常有趣的心理現象。僭建是在政府不知情下擴大家居面積,交少了差餉,可視為逃稅,從庫房「偷」走了一些稅款;騙租屋津貼令政府多了開支,也可視為「偷」了一些公帑;高買可能只是偷一支十幾元的原子筆,打荷包得益視乎哪人的荷包而定,但橫看豎看,高買和打荷包造成的金錢傷害,遠不及僭建和騙津貼對庫房的金錢傷害,前者傷害私人荷包,後者傷害公共荷包,為什麼前者嚴重,後者沒那麼嚴重?
當然,抽水政客堅持四項罪行一樣嚴重,一樣罪無可恕,一樣是缺乏誠信的鐵證,但平心而論,你寧願自己的兒子僭建、騙租屋津貼,還是高買、打荷包?為什麼「偷」錢愈多,罪行反而愈輕?(至少觀感如此)
因為偷錢有直接與間接之分。做個思想實驗,你會偷朋友一支五元的鉛筆,還是從他的銀包偷五元再去買一支鉛筆?相信多數選擇前者,藉口包括「佢上次借咗我支筆都唔記得還啦」、「一支筆啫,佢冇咁小氣嘅」。偷筆較容易理解為朋友間正常關係的一部分,心理上「可塑性」較高,受良心責備的時候,能找多些理由跟自己的良心狡辯。偷錢方法愈間接,心理「可塑性」愈高,狡辯空間愈大,不單對別人狡辯,還是對自己狡辯。
數年前美國一個實驗,在某大學一些公共雪櫃放了六罐汽水,另一些雪櫃放了六張一元美鈔,汽水在七十二小時之內全部消失,美鈔原封不動,你說奇怪不奇怪?
該實驗勾起我的聯想,想像一間公司,某員工偷了一支塗改液因而被老闆解僱,大家會說:「嘩,咁孤寒嘅,一支塗改液芝嘛!」另一員工偷了三十元被老闆解僱,不知你感覺如何,但肯定不會覺得老闆孤寒,甚至覺得那人活該,對嗎?人就是這麼奇怪。
政府工福利優厚,騙取福利容易過偷錢(不論操作上或心理上),是不是製造機會給公務員偷公帑呢?近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醜聞潮令我領悟一個道理,俗語云「多隻香爐多隻鬼」,多一樣福利便多一條法律罅,多一尺地方便多一尺潛在僭建空間,你說他們是不是活該?
(2012 年 7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Shahar Ayal, Francesca Gino (2011). Honest Rationales for Dishonest Behavior. behaviourlibrary.com
Mazar, N., Amir, O., Ariely, D. (2008). The dishonesty of honest people: A theory of self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45, 633-644.
挽救不是沒辦法,只要製造一些更轟動的醜聞,公眾自會轉移視線。想像,明天某某行會成員涉嫌高買,後天某某政助涉嫌打荷包,相較之下,僭建和騙租屋津貼實屬「小菜一碟」,特首及他的問責班子操守頓時給比上去,這樣棄車保帥,有政府着數。
這裏隱藏一個非常有趣的心理現象。僭建是在政府不知情下擴大家居面積,交少了差餉,可視為逃稅,從庫房「偷」走了一些稅款;騙租屋津貼令政府多了開支,也可視為「偷」了一些公帑;高買可能只是偷一支十幾元的原子筆,打荷包得益視乎哪人的荷包而定,但橫看豎看,高買和打荷包造成的金錢傷害,遠不及僭建和騙津貼對庫房的金錢傷害,前者傷害私人荷包,後者傷害公共荷包,為什麼前者嚴重,後者沒那麼嚴重?
當然,抽水政客堅持四項罪行一樣嚴重,一樣罪無可恕,一樣是缺乏誠信的鐵證,但平心而論,你寧願自己的兒子僭建、騙租屋津貼,還是高買、打荷包?為什麼「偷」錢愈多,罪行反而愈輕?(至少觀感如此)
因為偷錢有直接與間接之分。做個思想實驗,你會偷朋友一支五元的鉛筆,還是從他的銀包偷五元再去買一支鉛筆?相信多數選擇前者,藉口包括「佢上次借咗我支筆都唔記得還啦」、「一支筆啫,佢冇咁小氣嘅」。偷筆較容易理解為朋友間正常關係的一部分,心理上「可塑性」較高,受良心責備的時候,能找多些理由跟自己的良心狡辯。偷錢方法愈間接,心理「可塑性」愈高,狡辯空間愈大,不單對別人狡辯,還是對自己狡辯。
數年前美國一個實驗,在某大學一些公共雪櫃放了六罐汽水,另一些雪櫃放了六張一元美鈔,汽水在七十二小時之內全部消失,美鈔原封不動,你說奇怪不奇怪?
該實驗勾起我的聯想,想像一間公司,某員工偷了一支塗改液因而被老闆解僱,大家會說:「嘩,咁孤寒嘅,一支塗改液芝嘛!」另一員工偷了三十元被老闆解僱,不知你感覺如何,但肯定不會覺得老闆孤寒,甚至覺得那人活該,對嗎?人就是這麼奇怪。
政府工福利優厚,騙取福利容易過偷錢(不論操作上或心理上),是不是製造機會給公務員偷公帑呢?近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醜聞潮令我領悟一個道理,俗語云「多隻香爐多隻鬼」,多一樣福利便多一條法律罅,多一尺地方便多一尺潛在僭建空間,你說他們是不是活該?
(2012 年 7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Shahar Ayal, Francesca Gino (2011). Honest Rationales for Dishonest Behavior. behaviourlibrary.com
Mazar, N., Amir, O., Ariely, D. (2008). The dishonesty of honest people: A theory of self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45, 633-644.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梁班子「轉數」唔夠快?
政府換屆,曾班子退下,梁班子上台,大家都希望新人帶來新氣象,是否如此有待時間證明。幾可肯定的是,曾蔭權問責班子有一特徵是「後無來者」的,未來誰人上場也難以匹敵,我說的是宗教信仰。
一位行政長官加十五位問責司局長,共十六人之中,曾班子有十四人是天主教/基督教徒,只有曾德成和陳家強例外,如此高的教徒比例,相信日後再難遇見。
曾德成和陳家強兩位非教徒「順利過渡」至新問責團隊,換句話說,新面孔之中只需一人為非教徒,今屆教徒便比上屆的少。少了教徒的問責團隊思維有什麼轉變?以下三條問題可提供一點線索。
(一)一枝哥爾夫球棍加一個哥爾夫球總值1,100元,棍比球貴1,000元,球值多少?〔100元,50元〕
(二)10個工人10個月起10間屋,100個工人需時多久起100間屋?〔100個月,10個月〕
(三)池塘裏有些荷葉,荷葉面積每天以雙倍增長,48天後覆蓋整個池塘,覆蓋半個池塘需時多久?〔24天,47天〕
方括號內兩個答案,第一個是直覺答案,第二個是正確答案。信神的人傾向第一答案,即是依靠直覺多於思考。曾蔭權問責班子幾近全部信徒,決策是否用心多過用腦?
注意,硏究說「信神」的人較受直覺主導,沒說什麼宗教,「信神」不一定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但我相信天主教或基督教徒一定信神吧。
憑直覺也不一定壞事。人腦分為兩種轉速:快和慢。快轉速是不花腦汁的自然反應,例如碰見朋友,你不用刻意分析他的輪廓、髮型、高矮、膚色才認得他是你的朋友,又例如聽見別人說話,你不用刻意分析他的口音、語氣、用詞才知道他來自大陸,又例如看見一隻狗,你不用分析牠的表情、吠聲、跑姿、動作才知道牠向你撲來,又例如閱讀本文,你不用分析油墨的粗幼、方向、位置才讀得明白。快轉速十分有效率,生活裏亦十分有用,常人叫它做直覺,或本能。
47 x 23 = ?
這不能用直覺解決了,必須循序漸進一步一步計算出來。這是一條「要諗」的題目,「要諗」即是慢轉速,需要刻意思考。教育強調的邏輯思考、批判思考、理性思維都是一些「要諗」的東西,都是牽涉腦袋慢轉速部分。
47 x 23 = 1031?
對嗎?我有沒有欺騙大家?邀請大家認真計一計。
經過一輪慢轉速活動,再問你,你信有神嗎?
硏究發現,慢轉速活動能夠動搖信仰;認真思考一些東西之後,對神的信心會減弱。基本上,信仰與慢轉速活動(思考)是相左的。
相反,信仰與快轉速活動(直覺)是相輔相成的。傾向快轉速的腦袋,信仰較為堅定。
回到原先問題,少了教徒的問責團隊決策如何轉變?少了直覺,多了思考,看似肯定。決策質素就此提升?未必,視乎思考什麼,以社稷為先,還是個人榮辱為先?鬥爭為上,還是包容為上?思考看似比直覺優勝,但思考擺脫不了直覺的牽絆。
再者,少了教徒,「信仰」未必減少。信上帝的人少了,盲從西環的人可能多了。共產黨主張無神論,並非無神,他們自己就是神。
(2012 年 7 月 7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Will M. Gervais, Ara Norenzayan (2012), “Analytic Thinking Promotes Religious Disbelief,” Science 336, 493. doi:10.1126/science.1215647
Amitai Shenhav, David G. Rand, Joshua D. Greene (2011), “Divine Intuition: Cognitive Style Influences Belief in God,”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 Advance online publication. doi:10.1037/a0025391
一位行政長官加十五位問責司局長,共十六人之中,曾班子有十四人是天主教/基督教徒,只有曾德成和陳家強例外,如此高的教徒比例,相信日後再難遇見。
曾德成和陳家強兩位非教徒「順利過渡」至新問責團隊,換句話說,新面孔之中只需一人為非教徒,今屆教徒便比上屆的少。少了教徒的問責團隊思維有什麼轉變?以下三條問題可提供一點線索。
(一)一枝哥爾夫球棍加一個哥爾夫球總值1,100元,棍比球貴1,000元,球值多少?〔100元,50元〕
(二)10個工人10個月起10間屋,100個工人需時多久起100間屋?〔100個月,10個月〕
(三)池塘裏有些荷葉,荷葉面積每天以雙倍增長,48天後覆蓋整個池塘,覆蓋半個池塘需時多久?〔24天,47天〕
方括號內兩個答案,第一個是直覺答案,第二個是正確答案。信神的人傾向第一答案,即是依靠直覺多於思考。曾蔭權問責班子幾近全部信徒,決策是否用心多過用腦?
注意,硏究說「信神」的人較受直覺主導,沒說什麼宗教,「信神」不一定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但我相信天主教或基督教徒一定信神吧。
憑直覺也不一定壞事。人腦分為兩種轉速:快和慢。快轉速是不花腦汁的自然反應,例如碰見朋友,你不用刻意分析他的輪廓、髮型、高矮、膚色才認得他是你的朋友,又例如聽見別人說話,你不用刻意分析他的口音、語氣、用詞才知道他來自大陸,又例如看見一隻狗,你不用分析牠的表情、吠聲、跑姿、動作才知道牠向你撲來,又例如閱讀本文,你不用分析油墨的粗幼、方向、位置才讀得明白。快轉速十分有效率,生活裏亦十分有用,常人叫它做直覺,或本能。
47 x 23 = ?
這不能用直覺解決了,必須循序漸進一步一步計算出來。這是一條「要諗」的題目,「要諗」即是慢轉速,需要刻意思考。教育強調的邏輯思考、批判思考、理性思維都是一些「要諗」的東西,都是牽涉腦袋慢轉速部分。
47 x 23 = 1031?
對嗎?我有沒有欺騙大家?邀請大家認真計一計。
經過一輪慢轉速活動,再問你,你信有神嗎?
硏究發現,慢轉速活動能夠動搖信仰;認真思考一些東西之後,對神的信心會減弱。基本上,信仰與慢轉速活動(思考)是相左的。
相反,信仰與快轉速活動(直覺)是相輔相成的。傾向快轉速的腦袋,信仰較為堅定。
回到原先問題,少了教徒的問責團隊決策如何轉變?少了直覺,多了思考,看似肯定。決策質素就此提升?未必,視乎思考什麼,以社稷為先,還是個人榮辱為先?鬥爭為上,還是包容為上?思考看似比直覺優勝,但思考擺脫不了直覺的牽絆。
再者,少了教徒,「信仰」未必減少。信上帝的人少了,盲從西環的人可能多了。共產黨主張無神論,並非無神,他們自己就是神。
(2012 年 7 月 7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Will M. Gervais, Ara Norenzayan (2012), “Analytic Thinking Promotes Religious Disbelief,” Science 336, 493. doi:10.1126/science.1215647
Amitai Shenhav, David G. Rand, Joshua D. Greene (2011), “Divine Intuition: Cognitive Style Influences Belief in God,”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 Advance online publication. doi:10.1037/a0025391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曾蔭權哪有不貪的理由?
記者甲在親中報館工作,收到老總命令,關於特首的新聞,不准再提「貪」、「腐」、「敗」、「款待」、「套房」、「豪華」等字眼,以保特首名聲至任終,也好保住中央的面子。
記者乙在反政府報館工作,老總下令,關於特首的新聞,「貪」、「腐」、「敗」等貶字必須佔字數一成或以上,以抗衡親中報隱惡揚善。
記者丙的報館自命中立,老總指示,關於特首的新聞,用字不拘,只要貶詞和褒詞互相抵消(例:「貪腐」出現一次,「清廉」也要出現一次;「套房」出現一次,「劏房」也要出現一次)。
三人只想「做好呢份工」,顧不得抗議什麼,只懂依從。在近日夕陽政府醜事頻傳的境況下,你猜誰人寫得最吃力?依我看,前二者並非太難,甲只需避重就輕,乙只需過猶不及,丙呢?丙需要瞻前顧後,唯恐文章「不對稱」,有損報館中立之名,其心理壓力之大,為文技巧之高,簡直難以想像。中立,是有代價的。
甲、乙、丙其實是三胞胎,性格差不多,志向差不多,際遇差不多,最不同就是僱主的政治取態。然而,三間報館也有共通點,樓下都有一間差不多的銀行。某晚深夜,三人獨自下班,路過銀行,裏面一架櫃員機閃着閃着,一張五百元鈔票懸在出鈔口,原來有人忘記取鈔!冷清清的街道四下無人,甲、乙、丙現在面對一個差不多的誘惑,應不應該趁機拿走那五百大元?三胞胎之中,誰最抵不住誘惑?
依我估計,在當時情況下,丙最易受引誘,因為他工作壓力最大,下班時最疲勞。當人疲勞的時候,抵禦誘惑的能力隨之下降。以上故事改編自一次心理實驗,該實驗發現,受試者完成一些比較困難的任務之後,較易作出不誠實行為。道德需要意志,意志需要「心理資源」(resource);經過一些絞盡腦汁的工作,「心理資源」所剩無幾(resource depletion),意志薄弱是當然的後果。
曾蔭權貪得無厭,是否工作過於繁重、精神過於疲累之故?
除了精神狀態,另一些心理實驗發現,身處寬容環境也會助長貪念。曾蔭權備受特首辦「呵護」,出訪時主動給他總統套房,這樣一個特首辦,縱容特首「貪飲貪食」還可以,提醒特首三省吾身簡直天方夜譚。有什麼樣的近身,便有什麼樣的主人。平常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反過來說「下樑不正上樑歪」也可以。
三兄弟回到家裏,丙請食宵夜,甲乙覺得奇怪,丙從來沒有這麼慷慨,細問之下,丙把櫃員機的事和盤托出。甲乙一同質問:「你忘記母親教路不拾遺的嗎?」丙一臉茫然:「她說過麼?唔記得喎……」「沒可能的,我們兩人都記得。」「真係唔記得喎,她有說過麼?」三人狼吞虎嚥,邊吃邊爭論下去。
丙假裝忘記,還是真的忘記?我告訴你,他可能真的忘記。一些心理實驗給受試者閱讀一份道德聲明,然後玩一些類似數獨的遊戲,愈高分愈多獎金。一組受試者在有監督情況下完成,無法作弊;另一組自行報分,有可能作弊(實情是,受試者以為能夠瞞天過海,但硏究者是知道的);換句話說,受試者可分三種:無法作弊、可以但沒有作弊、有作弊。遊戲完畢後,受試者再受測試,看看道德聲明的條款記得多少,結果發現,曾經作弊的人最善忘!
傳統的因果關係給顛覆了,一般認為先是忘記操守,所以行為不檢,以上實驗把邏輯倒轉過來,行為影響記憶,不道德行為能夠令人忘記道德。行為與記憶的關係,跟上樑下樑的情況差不多,互為影響,因果難分的。
曾蔭權當了幾十年公僕,有人說,公務員的應有操守他怎會不記得。我告訴你,當他坐過遊艇、住過總統套房之後,可能真是忘得一乾二淨。
(2012 年 6 月 16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Lisa L. Shu, Francesca Gino, Max H. Bazerman (2011), “Dishonest Deed, Clear Conscience: When Cheating Leads to Moral Disengagement and Motivated Forgetting,”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37(3) 330–349. doi:10.1177/0146167211398138
Nicole L. Mead, Roy F. Baumeister, Francesca Gino, Maurice E. Schweitzer, Dan Ariely (2009), “Too tired to tell the truth: Self-control resource depletion and dishonesty,”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5, 594–597. doi:10.1016/j.jesp.2009.02.004
記者乙在反政府報館工作,老總下令,關於特首的新聞,「貪」、「腐」、「敗」等貶字必須佔字數一成或以上,以抗衡親中報隱惡揚善。
記者丙的報館自命中立,老總指示,關於特首的新聞,用字不拘,只要貶詞和褒詞互相抵消(例:「貪腐」出現一次,「清廉」也要出現一次;「套房」出現一次,「劏房」也要出現一次)。
三人只想「做好呢份工」,顧不得抗議什麼,只懂依從。在近日夕陽政府醜事頻傳的境況下,你猜誰人寫得最吃力?依我看,前二者並非太難,甲只需避重就輕,乙只需過猶不及,丙呢?丙需要瞻前顧後,唯恐文章「不對稱」,有損報館中立之名,其心理壓力之大,為文技巧之高,簡直難以想像。中立,是有代價的。
甲、乙、丙其實是三胞胎,性格差不多,志向差不多,際遇差不多,最不同就是僱主的政治取態。然而,三間報館也有共通點,樓下都有一間差不多的銀行。某晚深夜,三人獨自下班,路過銀行,裏面一架櫃員機閃着閃着,一張五百元鈔票懸在出鈔口,原來有人忘記取鈔!冷清清的街道四下無人,甲、乙、丙現在面對一個差不多的誘惑,應不應該趁機拿走那五百大元?三胞胎之中,誰最抵不住誘惑?
依我估計,在當時情況下,丙最易受引誘,因為他工作壓力最大,下班時最疲勞。當人疲勞的時候,抵禦誘惑的能力隨之下降。以上故事改編自一次心理實驗,該實驗發現,受試者完成一些比較困難的任務之後,較易作出不誠實行為。道德需要意志,意志需要「心理資源」(resource);經過一些絞盡腦汁的工作,「心理資源」所剩無幾(resource depletion),意志薄弱是當然的後果。
曾蔭權貪得無厭,是否工作過於繁重、精神過於疲累之故?
除了精神狀態,另一些心理實驗發現,身處寬容環境也會助長貪念。曾蔭權備受特首辦「呵護」,出訪時主動給他總統套房,這樣一個特首辦,縱容特首「貪飲貪食」還可以,提醒特首三省吾身簡直天方夜譚。有什麼樣的近身,便有什麼樣的主人。平常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反過來說「下樑不正上樑歪」也可以。
三兄弟回到家裏,丙請食宵夜,甲乙覺得奇怪,丙從來沒有這麼慷慨,細問之下,丙把櫃員機的事和盤托出。甲乙一同質問:「你忘記母親教路不拾遺的嗎?」丙一臉茫然:「她說過麼?唔記得喎……」「沒可能的,我們兩人都記得。」「真係唔記得喎,她有說過麼?」三人狼吞虎嚥,邊吃邊爭論下去。
丙假裝忘記,還是真的忘記?我告訴你,他可能真的忘記。一些心理實驗給受試者閱讀一份道德聲明,然後玩一些類似數獨的遊戲,愈高分愈多獎金。一組受試者在有監督情況下完成,無法作弊;另一組自行報分,有可能作弊(實情是,受試者以為能夠瞞天過海,但硏究者是知道的);換句話說,受試者可分三種:無法作弊、可以但沒有作弊、有作弊。遊戲完畢後,受試者再受測試,看看道德聲明的條款記得多少,結果發現,曾經作弊的人最善忘!
傳統的因果關係給顛覆了,一般認為先是忘記操守,所以行為不檢,以上實驗把邏輯倒轉過來,行為影響記憶,不道德行為能夠令人忘記道德。行為與記憶的關係,跟上樑下樑的情況差不多,互為影響,因果難分的。
曾蔭權當了幾十年公僕,有人說,公務員的應有操守他怎會不記得。我告訴你,當他坐過遊艇、住過總統套房之後,可能真是忘得一乾二淨。
(2012 年 6 月 16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Lisa L. Shu, Francesca Gino, Max H. Bazerman (2011), “Dishonest Deed, Clear Conscience: When Cheating Leads to Moral Disengagement and Motivated Forgetting,”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37(3) 330–349. doi:10.1177/0146167211398138
Nicole L. Mead, Roy F. Baumeister, Francesca Gino, Maurice E. Schweitzer, Dan Ariely (2009), “Too tired to tell the truth: Self-control resource depletion and dishonesty,”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5, 594–597. doi:10.1016/j.jesp.2009.02.004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拉布」二想
【一】有說,立法會某些議員行事偏激的原因之一,源於選舉制度;在比例代表制之下,他們只要緊緊箍着一部分激進選民便能晉身議會,憑一小撮「忠實粉絲」,無懼大眾唾罵。世上果然沒有完美的制度,本意為避免民主派大獲全勝的比例代表制,如今變成激進民主派的溫床,真是意想不到的效果。
無人喜歡被對手「拉布」,阻止「拉布」有很多方法,不外乎議事規則加些條款,外國例子多的是,不贅。可是,修補議事規則只能治標,不能杜絕議會內偏激行為;有比例代表制「庇蔭」,人民力量殲滅不了,立法會久不久便吵鬧一番,難以「長治久安」。
今天,我獻上妙計一條,比例代表制依舊,又可阻止激進派當選,把議會文化拉回中庸。我提議投票模式修改一下:向來投票,只能投支持票,只能 vote for 某政黨,可不可以引入反對票,讓選民 vote against 那些特別討厭的人呢?換句話說,選民手上有兩票,一票 say yes(我支持誰人),一票 say no(此人萬萬不能!),選舉成績不再是支持票的總和,而是支持票減去反對票,或可稱為「淨得票」。一個激進的政黨,雖有「忠實粉絲」的鐵票,若其言行過火,惹怒很多選民動用其手上的反對票,該黨的淨得票隨時變負數。受反對票制約,激進政黨再不能恃着忠實少數而罔顧大多數。
為了防止選民「有破壞無建設」,只投反對票不投支持票,大可規定反對票必須連同一張支持票(有支持才有權反對)。反過來,投支持票而不投反對票是容許的。仍然害怕反對票太多?可以人為降低反對票的殺傷力,例如規定二張反對票才能抵消一張支持票。細節大可慢慢商議,重點是反對票這個概念。
引入反對票對激進民主派顯然有害無益,對建制派及溫和民主派卻難料,歷史充滿 unintended consequences,我的估計不比你的好,有心的讀者大可自行想像。一點可以肯定,大黨(尤其是組織力強的大黨)可以利用反對票作為殲滅細黨的武器;本來比例代表制容許細黨生存空間,引入反對票後,或許變回大黨的天下。
有了反對票,選情或許更富戲劇性,分析更有發揮的空間,由此提高市民的興趣,投票率大增也說不定。
【二】想像甲乙二人參與一個心理實驗。硏究員把一百元放在桌上,由甲負責攤分,怎樣攤分也可以,乙無權過問,甲分給乙多少,乙只有接受。這叫 Dictator Game,甲就是那位「獨裁者」,開出任何條件,對方無力反抗,只有接受的份兒。如果獨裁者是絕對理性的話,他應該獨攬一百大元,乙得不到分毫;實際實驗裏,情況卻不是這樣,通常獨裁者願意分給對方一丁點甜頭。心理學家感到困惑,獨裁者不有風駛盡𢃇,什麼使然呢?改變某些具體細節(例如實驗用的字眼、攤分方式、二人有否見面等)可影響獨裁者的選擇,但多數情況下不會獨佔。無論基於同情心、禮貌、價值觀或一些不為人知的因素,獨裁者似乎受到某些心理上的制約,不會「理性地」佔盡便宜。
立法會好像一個 Dictator Game,建制派就是獨裁者,決心通過或阻止法案,反對派無能為力;這位獨裁者有沒有好像 Dictator Game 的獨裁者一樣,留給對方一點甜頭?
偶然,反對派反客為主,用流會或「拉布」把 Dictator Game 倒轉過來,自己當上獨裁者,但這位「臨時」獨裁者權力是有限的,只要建制派湊夠人數,肯與你通宵開會,獨裁者只能「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站在自己的座位長篇大論,還萬料不到下一小時被人「剪布」。這位獨裁者不單是「臨時」,還是「跛腳」的。
「拉布」或許浪費時間,但它突顯了遊戲的不對稱。
(2012 年 6 月 2 日 信報副刋)
無人喜歡被對手「拉布」,阻止「拉布」有很多方法,不外乎議事規則加些條款,外國例子多的是,不贅。可是,修補議事規則只能治標,不能杜絕議會內偏激行為;有比例代表制「庇蔭」,人民力量殲滅不了,立法會久不久便吵鬧一番,難以「長治久安」。
今天,我獻上妙計一條,比例代表制依舊,又可阻止激進派當選,把議會文化拉回中庸。我提議投票模式修改一下:向來投票,只能投支持票,只能 vote for 某政黨,可不可以引入反對票,讓選民 vote against 那些特別討厭的人呢?換句話說,選民手上有兩票,一票 say yes(我支持誰人),一票 say no(此人萬萬不能!),選舉成績不再是支持票的總和,而是支持票減去反對票,或可稱為「淨得票」。一個激進的政黨,雖有「忠實粉絲」的鐵票,若其言行過火,惹怒很多選民動用其手上的反對票,該黨的淨得票隨時變負數。受反對票制約,激進政黨再不能恃着忠實少數而罔顧大多數。
為了防止選民「有破壞無建設」,只投反對票不投支持票,大可規定反對票必須連同一張支持票(有支持才有權反對)。反過來,投支持票而不投反對票是容許的。仍然害怕反對票太多?可以人為降低反對票的殺傷力,例如規定二張反對票才能抵消一張支持票。細節大可慢慢商議,重點是反對票這個概念。
引入反對票對激進民主派顯然有害無益,對建制派及溫和民主派卻難料,歷史充滿 unintended consequences,我的估計不比你的好,有心的讀者大可自行想像。一點可以肯定,大黨(尤其是組織力強的大黨)可以利用反對票作為殲滅細黨的武器;本來比例代表制容許細黨生存空間,引入反對票後,或許變回大黨的天下。
有了反對票,選情或許更富戲劇性,分析更有發揮的空間,由此提高市民的興趣,投票率大增也說不定。
【二】想像甲乙二人參與一個心理實驗。硏究員把一百元放在桌上,由甲負責攤分,怎樣攤分也可以,乙無權過問,甲分給乙多少,乙只有接受。這叫 Dictator Game,甲就是那位「獨裁者」,開出任何條件,對方無力反抗,只有接受的份兒。如果獨裁者是絕對理性的話,他應該獨攬一百大元,乙得不到分毫;實際實驗裏,情況卻不是這樣,通常獨裁者願意分給對方一丁點甜頭。心理學家感到困惑,獨裁者不有風駛盡𢃇,什麼使然呢?改變某些具體細節(例如實驗用的字眼、攤分方式、二人有否見面等)可影響獨裁者的選擇,但多數情況下不會獨佔。無論基於同情心、禮貌、價值觀或一些不為人知的因素,獨裁者似乎受到某些心理上的制約,不會「理性地」佔盡便宜。
立法會好像一個 Dictator Game,建制派就是獨裁者,決心通過或阻止法案,反對派無能為力;這位獨裁者有沒有好像 Dictator Game 的獨裁者一樣,留給對方一點甜頭?
偶然,反對派反客為主,用流會或「拉布」把 Dictator Game 倒轉過來,自己當上獨裁者,但這位「臨時」獨裁者權力是有限的,只要建制派湊夠人數,肯與你通宵開會,獨裁者只能「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站在自己的座位長篇大論,還萬料不到下一小時被人「剪布」。這位獨裁者不單是「臨時」,還是「跛腳」的。
「拉布」或許浪費時間,但它突顯了遊戲的不對稱。
(2012 年 6 月 2 日 信報副刋)
tags:
信報,
politics,
psychology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藝術品貴得無道理
幾星期前,挪威畫家蒙克名作《吶喊》拍賣,以近一億二千萬美元高價成交,贏家又是一位用電話叫價的神秘人。近年中國人財富暴增,成為藝術品市場的「新興力量」,名家作品愈賣愈貴,未成名的藝術家有沒有感覺酸溜溜?名作身價動輒是普通作品的幾百萬倍,其畫功又是否優勝幾百萬倍?著名畫家的表達能力勝過普通畫家幾百萬倍嗎?
「各花入各眼」,判斷藝術品是主觀的,這是陳腔濫調。一些學者不甘於這種陳腔濫調,嘗試把差異量化,做了一個實驗。他們把抽象表現主義(abstract expressionism)名家的畫作與一幅由小孩、猴子、猩猩或大象隨意塗抹的油畫放在一起,讓受試者猜哪一幅是名家之作。(所謂「表現主義」,即是着重表達內心的情感,多於描繪現實世界,蒙克的《吶喊》就是表現主義的代表作。「抽象表現主義」就是抽象地表達情感,由於太抽象,常遭揶揄為仿似小孩在畫布上塗鴉。下面兩幅,你猜哪一幅是名家?)
實驗發現,猜中率為 67%。樂觀派說,猜中的情況多於一半,證明名家與小孩確有分別。悲觀派卻有另一番解讀,只有 67% 猜中,兩者豈不太相似?名家的作品不是應該百分百肯定「好」過小孩的嗎?(答案:左邊是四歲小孩,右邊是名家 Hans Hoffman。實驗用了多幅作品,這是其中一對。)
67% 猜中,即是差別有多大?一百年前另一次實驗,受試者手拿 100 克和 96 克,嘗試分輕重,由於重量相近,感官不可靠,只有 72% 答中。換句話說,100 克和 96 克的差別,72% 的人分得清;抽象表現派名家與小孩的差別,67% 的人分得清。亦即是說,後者的差別小於前者。如果抽象表現派名家作品值 100 克,小孩的隨心之作怎也在 96 克之上,差別小於 4%。
男子舉重比賽,參賽者依體重分成八級,重量上限大概以 11% 遞進(56 公斤級、62 公斤級、69 公斤級、77 公斤級……),即同一級參賽者體重相差不超過 11%。不得不承認,普通一名小孩與抽象表現派名家很可能同屬一級,頂多低一級。
國際棋壇現時廣泛採用的 ELO 計分制度,給棋手一個評分,以示各人的實力。理論上,相差 600 分的棋手對弈,實力較強一方有 98% 勝算,相差 400 分有 93% 勝算,相差 200 分有 77% 勝算。名家對小孩有 67% 勝算(受試者猜對名家作品即名家贏了!),即是差別少於 200 分。實力 1,200 分以下叫初學者(novice),1,400 分以下叫業餘 D 級(Amateurs – Class D),如果小孩是初學,名家頂多是業餘 D 級。業餘 D 級叫名家?
以上說明,名家與小孩實力「大同小異」,起碼抽象表現派如是。然而,即使實力「大同小異」,結果也可以䢛異,世上充滿這樣的例子。今年倫敦奧運田徑項目的入圍門檻與世界紀錄相距多少?6% 左右。如果名家是有力問鼎三甲的世界級選手,落後 4% 的小孩只能在奧運會邊緣上陪跑,與獎牌無緣。
作品大同小異,名氣和身家南轅北轍,這是多數藝術家的無奈。
(2012 年 5 月 19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M.V. Simkin (2011), “Abstract art grandmasters score like class D amateurs,” arXiv:1106.1915v2
Hawley-Dolan, A. and Winner, E. (2011), “Seeing the Mind Behind the Art: People Can Distinguish Abstract Expressionist Paintings From Highly Similar Paintings by Children, Chimps, Monkeys, and Elephants,” Psychological Science published online 3 March 2011. doi:10.1177/0956797611400915
「各花入各眼」,判斷藝術品是主觀的,這是陳腔濫調。一些學者不甘於這種陳腔濫調,嘗試把差異量化,做了一個實驗。他們把抽象表現主義(abstract expressionism)名家的畫作與一幅由小孩、猴子、猩猩或大象隨意塗抹的油畫放在一起,讓受試者猜哪一幅是名家之作。(所謂「表現主義」,即是着重表達內心的情感,多於描繪現實世界,蒙克的《吶喊》就是表現主義的代表作。「抽象表現主義」就是抽象地表達情感,由於太抽象,常遭揶揄為仿似小孩在畫布上塗鴉。下面兩幅,你猜哪一幅是名家?)
實驗發現,猜中率為 67%。樂觀派說,猜中的情況多於一半,證明名家與小孩確有分別。悲觀派卻有另一番解讀,只有 67% 猜中,兩者豈不太相似?名家的作品不是應該百分百肯定「好」過小孩的嗎?(答案:左邊是四歲小孩,右邊是名家 Hans Hoffman。實驗用了多幅作品,這是其中一對。)
67% 猜中,即是差別有多大?一百年前另一次實驗,受試者手拿 100 克和 96 克,嘗試分輕重,由於重量相近,感官不可靠,只有 72% 答中。換句話說,100 克和 96 克的差別,72% 的人分得清;抽象表現派名家與小孩的差別,67% 的人分得清。亦即是說,後者的差別小於前者。如果抽象表現派名家作品值 100 克,小孩的隨心之作怎也在 96 克之上,差別小於 4%。
男子舉重比賽,參賽者依體重分成八級,重量上限大概以 11% 遞進(56 公斤級、62 公斤級、69 公斤級、77 公斤級……),即同一級參賽者體重相差不超過 11%。不得不承認,普通一名小孩與抽象表現派名家很可能同屬一級,頂多低一級。
國際棋壇現時廣泛採用的 ELO 計分制度,給棋手一個評分,以示各人的實力。理論上,相差 600 分的棋手對弈,實力較強一方有 98% 勝算,相差 400 分有 93% 勝算,相差 200 分有 77% 勝算。名家對小孩有 67% 勝算(受試者猜對名家作品即名家贏了!),即是差別少於 200 分。實力 1,200 分以下叫初學者(novice),1,400 分以下叫業餘 D 級(Amateurs – Class D),如果小孩是初學,名家頂多是業餘 D 級。業餘 D 級叫名家?
以上說明,名家與小孩實力「大同小異」,起碼抽象表現派如是。然而,即使實力「大同小異」,結果也可以䢛異,世上充滿這樣的例子。今年倫敦奧運田徑項目的入圍門檻與世界紀錄相距多少?6% 左右。如果名家是有力問鼎三甲的世界級選手,落後 4% 的小孩只能在奧運會邊緣上陪跑,與獎牌無緣。
作品大同小異,名氣和身家南轅北轍,這是多數藝術家的無奈。
(2012 年 5 月 19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M.V. Simkin (2011), “Abstract art grandmasters score like class D amateurs,” arXiv:1106.1915v2
Hawley-Dolan, A. and Winner, E. (2011), “Seeing the Mind Behind the Art: People Can Distinguish Abstract Expressionist Paintings From Highly Similar Paintings by Children, Chimps, Monkeys, and Elephants,” Psychological Science published online 3 March 2011. doi:10.1177/0956797611400915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假如只有二十小時溫習……
二人學打字,資質相當,各自練習二十小時,你猜誰人比較純熟?
要貼士嗎?
貼士:阿甲每日練習二小時,連續十日;阿乙每年清明節練習五小時(以紀念教他打字的先人),連續四年。二十小時練習之後,你說甲純熟還是乙純熟?
對阿乙來說,去年苦練五小時的「成果」早已忘記得一乾二淨,每年清明節雙手放在鍵盤的感覺跟初學沒有兩樣。相反,阿甲每日練習,技術與日俱增,二十小時的效果比乙優勝。很明顯,甲的二十小時不同乙的二十小時。
想帶出的問題是,二十小時如何分配最有效?阿丙每日練習一小時,連續二十日,效果會否比阿甲更理想?阿丁隔日練習,每次二小時,共十天,效果又如何呢?這不單是學習打字遇到的問題,這是任何學生、教師、家長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某科目一個月之後考試,只能撥出二十小時溫習(因要兼顧其他功課),這二十小時應如何分佈呢?
我上網搜尋,希望從學術文獻找到一點啟示。首先找到的叫「total time hypothesis」,意即學習成效視乎溫習總時間(total time),換句話說,即是廢話。誰不知道花愈長時間溫習成績愈好?問題是如何運用有限時間最有效地溫習吧了。好奇心驅使,即管看看是哪些學者做了什麼實驗達到這個廢話結論。原來,概念在 1960 年代提出,實驗通常給受試者學習一系列無意義的符號,幾輪溫習之後,測試他們記得多少。溫習次數、每次溫習多久、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多久都是可調較的,藉以觀察受試者在不同情況下的表現,結果發現成績高低的關鍵在於溫習總時間,即是說,溫習時間如何分配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累積時間。
Total time hypothesis 看似有實證支持,但魔鬼往往在細節之中。「學」一堆無意義的符號脫離現實不在話下,那些實驗是「超短期」的,每次溫習以秒計(三秒便溫習完畢?),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以秒計(溫習完畢三秒之後再溫習?),溫習與測試的時差也是以秒計(考試之前三秒打開書本溫習一遍?),根本脫離現實。實驗通常是現實的簡化,有些實驗簡化至脫離了現實。
而且,total time hypothesis 根本有違常理,阿甲練習二十小時跟阿乙練習二十小時的效果差天共地,就是對 total time hypothesis 最大的反駁。
網上繼續尋找,終於找到一次較近期、較近乎視實的硏究。它的學習材料是一些鮮為人知的事實,例如雪地高爾夫(snow golf)由誰人發明(答案:Rudyard Kipling)、哪歐洲國家吃最多墨西哥食品(答案:挪威),全是一些真實的知識。受試者有兩次機會溫習,然後考試;變數有兩個:兩次溫習之間相隔的時間(0-105日不等)及第二次溫習與考試相隔的時間(7-350日不等);換句話說,第一次溫習之後,受試者可以即日重溫,也可以三個半月之後重溫;第二次溫習完畢,考試可以在一星期之後,也可以在大約一年之後。
結果發現,愈遲考試,兩次溫習最好隔得開一些。舉例,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星期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實驗說:「最好相隔一至兩天」。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年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常識說:「無乜所謂,反正一年後都是忘得一乾二淨」,但實驗說:「最好相隔三星期,這組受試者一年後成績最好」。沒有單一最佳相隔時段,要視乎考試定於何時。撇開考試,從長遠教育的角度,你希望學生七日之後記得書本的知識,還是一年之後依然不忘?如果着眼點在一年之後,功課和測驗的編排是否應該誘導學生溫習三星期前教過的東西?
我要向各位道歉,本文不能教你最佳的溫習模式,上述硏究雖然比較接近現實,但距離「求學只是求分數」的「香港現實」實在太遠。如果你想拿高分,便不應該把溫習上限定為二十小時(更不應只溫習兩次),應該把搭車、吃飯、玩樂、睡覺的時間也用來溫習。負責任的父母也不會讓你考試前一個月才作準備,他們會由懷着你的那天起,儲定幾百萬元,買定莫札特音樂,買定含豐富營養的奶粉給你作準備。
(2012 年 4 月 28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Nicholas J. Cepeda, Edward Vul, Doug Rohrer, John T. Wixted, Harold Pashler (2008), “Spacing Effects in Learning: A Temporal Ridgeline of Optimal Retenti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9, 1095–1102. doi:10.1111/j.1467-9280.2008.02209.x
Nicholas J. Cepeda, Harold Pashler, Edward Vul, John T. Wixted, Doug Rohrer (2006), “Distributed practice in verbal recall tasks: A review and quantitative synthesis,”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32, 354–380. doi:10.1037/0033-2909.132.3.354
Elaine H. Cooper, Allan J. Pantle (1967), “The total-time hypothesis in verbal learning,” Psychological Bulletin, 68, 221–234. doi:10.1037/h0025052
要貼士嗎?
貼士:阿甲每日練習二小時,連續十日;阿乙每年清明節練習五小時(以紀念教他打字的先人),連續四年。二十小時練習之後,你說甲純熟還是乙純熟?
對阿乙來說,去年苦練五小時的「成果」早已忘記得一乾二淨,每年清明節雙手放在鍵盤的感覺跟初學沒有兩樣。相反,阿甲每日練習,技術與日俱增,二十小時的效果比乙優勝。很明顯,甲的二十小時不同乙的二十小時。
想帶出的問題是,二十小時如何分配最有效?阿丙每日練習一小時,連續二十日,效果會否比阿甲更理想?阿丁隔日練習,每次二小時,共十天,效果又如何呢?這不單是學習打字遇到的問題,這是任何學生、教師、家長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某科目一個月之後考試,只能撥出二十小時溫習(因要兼顧其他功課),這二十小時應如何分佈呢?
我上網搜尋,希望從學術文獻找到一點啟示。首先找到的叫「total time hypothesis」,意即學習成效視乎溫習總時間(total time),換句話說,即是廢話。誰不知道花愈長時間溫習成績愈好?問題是如何運用有限時間最有效地溫習吧了。好奇心驅使,即管看看是哪些學者做了什麼實驗達到這個廢話結論。原來,概念在 1960 年代提出,實驗通常給受試者學習一系列無意義的符號,幾輪溫習之後,測試他們記得多少。溫習次數、每次溫習多久、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多久都是可調較的,藉以觀察受試者在不同情況下的表現,結果發現成績高低的關鍵在於溫習總時間,即是說,溫習時間如何分配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累積時間。
Total time hypothesis 看似有實證支持,但魔鬼往往在細節之中。「學」一堆無意義的符號脫離現實不在話下,那些實驗是「超短期」的,每次溫習以秒計(三秒便溫習完畢?),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以秒計(溫習完畢三秒之後再溫習?),溫習與測試的時差也是以秒計(考試之前三秒打開書本溫習一遍?),根本脫離現實。實驗通常是現實的簡化,有些實驗簡化至脫離了現實。
而且,total time hypothesis 根本有違常理,阿甲練習二十小時跟阿乙練習二十小時的效果差天共地,就是對 total time hypothesis 最大的反駁。
網上繼續尋找,終於找到一次較近期、較近乎視實的硏究。它的學習材料是一些鮮為人知的事實,例如雪地高爾夫(snow golf)由誰人發明(答案:Rudyard Kipling)、哪歐洲國家吃最多墨西哥食品(答案:挪威),全是一些真實的知識。受試者有兩次機會溫習,然後考試;變數有兩個:兩次溫習之間相隔的時間(0-105日不等)及第二次溫習與考試相隔的時間(7-350日不等);換句話說,第一次溫習之後,受試者可以即日重溫,也可以三個半月之後重溫;第二次溫習完畢,考試可以在一星期之後,也可以在大約一年之後。
結果發現,愈遲考試,兩次溫習最好隔得開一些。舉例,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星期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實驗說:「最好相隔一至兩天」。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年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常識說:「無乜所謂,反正一年後都是忘得一乾二淨」,但實驗說:「最好相隔三星期,這組受試者一年後成績最好」。沒有單一最佳相隔時段,要視乎考試定於何時。撇開考試,從長遠教育的角度,你希望學生七日之後記得書本的知識,還是一年之後依然不忘?如果着眼點在一年之後,功課和測驗的編排是否應該誘導學生溫習三星期前教過的東西?
我要向各位道歉,本文不能教你最佳的溫習模式,上述硏究雖然比較接近現實,但距離「求學只是求分數」的「香港現實」實在太遠。如果你想拿高分,便不應該把溫習上限定為二十小時(更不應只溫習兩次),應該把搭車、吃飯、玩樂、睡覺的時間也用來溫習。負責任的父母也不會讓你考試前一個月才作準備,他們會由懷着你的那天起,儲定幾百萬元,買定莫札特音樂,買定含豐富營養的奶粉給你作準備。
(2012 年 4 月 28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Nicholas J. Cepeda, Edward Vul, Doug Rohrer, John T. Wixted, Harold Pashler (2008), “Spacing Effects in Learning: A Temporal Ridgeline of Optimal Retenti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9, 1095–1102. doi:10.1111/j.1467-9280.2008.02209.x
Nicholas J. Cepeda, Harold Pashler, Edward Vul, John T. Wixted, Doug Rohrer (2006), “Distributed practice in verbal recall tasks: A review and quantitative synthesis,”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32, 354–380. doi:10.1037/0033-2909.132.3.354
Elaine H. Cooper, Allan J. Pantle (1967), “The total-time hypothesis in verbal learning,” Psychological Bulletin, 68, 221–234. doi:10.1037/h0025052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道德 = 21% 不軌 + 62% 明知故犯
阿珠很憎阿朗,恨不得他死。金工課,二人被編作一組,合作燒焊;阿珠拿着噴火咀,阿朗負責固定鐵片。
(一)阿珠很想燙阿朗的手。
可是,(二)阿珠不認為熱力經鐵片傳導,足夠燙傷阿朗的手。
阿珠開火燒焊,怎料到,(三)阿朗的手給燙傷了!
你認為阿珠做得有幾錯?1分無錯,4分有點兒錯,7分超錯,你給阿珠多少分?
你認為阿珠應受多少懲罰?1分唔洗罰,4分輕判,7分嚴懲,你罰阿珠多少分?
前者是道德判斷,後者是過失誰屬,沒有必然關係的。甲酒後駕車,遇着有人衝出馬路,撞死途人;乙酒後駕車,一路無人,安然抵家;甲乙犯了相同的錯,甲所受的懲罰嚴重多了。懲罰的輕重,很視乎犯錯的後果;道德的對錯,則視乎當事人的行為和心態。
考慮另一情況。
(一)阿珠不想燙阿朗的手,只想快快完成工序,下堂離去。
(二)阿珠認為燒焊的熱力應會燙傷阿朗的手。
阿珠開火燒焊,幸好,(三)阿朗在熱力抵達之前放手,安然無恙。
你認為阿珠做得有幾錯?你認為阿珠應受多少懲罰?
這是幾年前一次心理實驗的翻版,旨在探討道德和懲罰的背後,是經過什麼樣的「計算」。這裏所指的「計算」,不是政客要拉誰下台的利益盤算,而是人類潛意識會把哪些因素考慮在內,什麼因素拉低道德,什麼因素拉高懲罰,道德和懲罰的「算法」有何異同?
實驗着眼三項因素:(一)當事人的 desire:有/沒有不軌意圖;(二)當事人的 belief:有/沒有預見壞後果的發生;(三)consequence:壞後果有/沒有發生。每項因素兩個可能(有/沒有),三項總共八個組合(以上示範了兩個),即有八段不同的故事,讓受試者給阿珠評分,然後再用統計學方法,分析各項因素影響評分的比重。
結果是,在道德評分的變化裏,(一)佔 21%,(二)佔 62%,(三)只佔 3%(加起來不夠一百,其餘是統計的不確定性)。對錯的判斷,後果發生與否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當事人有否預見壞後果發生;若果預見,而又不去阻止,即使天下太平,也是做「錯」。
懲罰呢?(一)佔 13%,(二)佔 50%,(三)佔 22%。後果變得重要一點,仍不及 belief 重要。令我詫異的是 desire 竟佔 13% 之多,即是說,我只要很想殺你,即使從沒嘗試殺你,也不認為能夠殺你,我已經應得 13% 的懲罰,那是不是多了一點?
在現實世界,後果看得見,當事人的 desire 和 belief 是看不見的,只有通過言行、往績、常識作合理推測。近日醜聞圍繞現任特首和兩位下任候選人,政客忽然注重起「道德」來,二字經常掛在嘴邊,就讓我用上述模型衡量一下曾、唐、梁三件醜聞對當事人的道德殺傷力。記着:
道德 = 21% 不軌 + 62% 明知故犯
(3% 後果實在微不足道,在道德判斷中可以不理)最重要是說服別人你沒有明知故犯,其次是表白心跡沒有不軌意圖。
先看唐英年。僭建風波裏,他道德滑坡至什麼地步?首先列出關於他的 desire 的兩個可能:
(1a) 他很想住大屋,很想僭建(有不軌意圖)
(1b) 他不想僭建,只想與太太保持良好關係(沒有不軌意圖)
再列出關於他的 belief 的兩個可能:
(2a) 他知道太太在僭建,但為了保持關係,只好吞聲(有預見壞後果)
(2b) 他不知道太太在僭建(沒有預見壞後果)
想不想僭建,只有唐英年自己知道;在解畫過程中,他和太太極力推銷 (2b) 的說法,企圖洗脫「明知故犯」的印象,只可惜,這樣做未免給人拿太太作「擋箭牌」的觀感,加上他說謊在先,挽救已經太遲。
再看梁振英的西九門。
(1a) 他很想幫朋友得獎(有不軌意圖)
(1b) 他管你朋友不朋友,只想取個銜頭,當個評審(沒有不軌意圖)
(2a) 他知道成為評審團之一,其他評審總會「俾俾面」,朋友得獎機會自會提高(有預見壞後果)
(2b) 他不認為能夠獨力左右賽果(沒有預見壞後果)
梁振英矢口否認認識對方,把自己牢牢放在 (1b) 的位置;評審團以多人組成,辯說 (2b) 也不太難;此事頂多怪責梁振英疏忽漏報,道德殺傷力大極有限,原先「爆料」的人難道沒有更黑的材料?現在追究的政客,何不花精力在一些更有「回報潛力」的事情之上?
曾蔭權呢?
(1a) 接受款待,「回禮」是理所當然的(有不軌意圖)
(1b) 從不打算「回禮」,只想貪點小便宜(沒有不軌意圖)
(2a) 不論「回禮」與否,總有瓜田李下之嫌,豎立不良榜樣(有預見壞後果)
(2b) 無所謂啦!富翁慷慨,根本不稀罕什麼利益;傳媒和立法會監督,我輸送不了什麼;瓜田李下?做個朋友啫!(沒有預見壞後果)
堅持 (1b),顯得曾蔭權貪婪,不懂人情世故;堅持 (2b),則顯得他天真,天真得連公職人員的基本規條也忘記得一乾二淨。如何辯解,也難全身而退,難怪當天答問會曾特首只能以言辭懇切的委屈表情熬過那生命中最長的三千六百秒。
(2012 年 3 月 10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Fiery Cushman (2008), “Crime and punishment: Distinguishing the roles of causal and intentional analyses in moral judgment,” Cognition 108, 353–380. doi:10.1016/j.cognition.2008.03.006
(一)阿珠很想燙阿朗的手。
可是,(二)阿珠不認為熱力經鐵片傳導,足夠燙傷阿朗的手。
阿珠開火燒焊,怎料到,(三)阿朗的手給燙傷了!
你認為阿珠做得有幾錯?1分無錯,4分有點兒錯,7分超錯,你給阿珠多少分?
你認為阿珠應受多少懲罰?1分唔洗罰,4分輕判,7分嚴懲,你罰阿珠多少分?
前者是道德判斷,後者是過失誰屬,沒有必然關係的。甲酒後駕車,遇着有人衝出馬路,撞死途人;乙酒後駕車,一路無人,安然抵家;甲乙犯了相同的錯,甲所受的懲罰嚴重多了。懲罰的輕重,很視乎犯錯的後果;道德的對錯,則視乎當事人的行為和心態。
考慮另一情況。
(一)阿珠不想燙阿朗的手,只想快快完成工序,下堂離去。
(二)阿珠認為燒焊的熱力應會燙傷阿朗的手。
阿珠開火燒焊,幸好,(三)阿朗在熱力抵達之前放手,安然無恙。
你認為阿珠做得有幾錯?你認為阿珠應受多少懲罰?
這是幾年前一次心理實驗的翻版,旨在探討道德和懲罰的背後,是經過什麼樣的「計算」。這裏所指的「計算」,不是政客要拉誰下台的利益盤算,而是人類潛意識會把哪些因素考慮在內,什麼因素拉低道德,什麼因素拉高懲罰,道德和懲罰的「算法」有何異同?
實驗着眼三項因素:(一)當事人的 desire:有/沒有不軌意圖;(二)當事人的 belief:有/沒有預見壞後果的發生;(三)consequence:壞後果有/沒有發生。每項因素兩個可能(有/沒有),三項總共八個組合(以上示範了兩個),即有八段不同的故事,讓受試者給阿珠評分,然後再用統計學方法,分析各項因素影響評分的比重。
結果是,在道德評分的變化裏,(一)佔 21%,(二)佔 62%,(三)只佔 3%(加起來不夠一百,其餘是統計的不確定性)。對錯的判斷,後果發生與否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當事人有否預見壞後果發生;若果預見,而又不去阻止,即使天下太平,也是做「錯」。
懲罰呢?(一)佔 13%,(二)佔 50%,(三)佔 22%。後果變得重要一點,仍不及 belief 重要。令我詫異的是 desire 竟佔 13% 之多,即是說,我只要很想殺你,即使從沒嘗試殺你,也不認為能夠殺你,我已經應得 13% 的懲罰,那是不是多了一點?
在現實世界,後果看得見,當事人的 desire 和 belief 是看不見的,只有通過言行、往績、常識作合理推測。近日醜聞圍繞現任特首和兩位下任候選人,政客忽然注重起「道德」來,二字經常掛在嘴邊,就讓我用上述模型衡量一下曾、唐、梁三件醜聞對當事人的道德殺傷力。記着:
道德 = 21% 不軌 + 62% 明知故犯
(3% 後果實在微不足道,在道德判斷中可以不理)最重要是說服別人你沒有明知故犯,其次是表白心跡沒有不軌意圖。
先看唐英年。僭建風波裏,他道德滑坡至什麼地步?首先列出關於他的 desire 的兩個可能:
(1a) 他很想住大屋,很想僭建(有不軌意圖)
(1b) 他不想僭建,只想與太太保持良好關係(沒有不軌意圖)
再列出關於他的 belief 的兩個可能:
(2a) 他知道太太在僭建,但為了保持關係,只好吞聲(有預見壞後果)
(2b) 他不知道太太在僭建(沒有預見壞後果)
想不想僭建,只有唐英年自己知道;在解畫過程中,他和太太極力推銷 (2b) 的說法,企圖洗脫「明知故犯」的印象,只可惜,這樣做未免給人拿太太作「擋箭牌」的觀感,加上他說謊在先,挽救已經太遲。
再看梁振英的西九門。
(1a) 他很想幫朋友得獎(有不軌意圖)
(1b) 他管你朋友不朋友,只想取個銜頭,當個評審(沒有不軌意圖)
(2a) 他知道成為評審團之一,其他評審總會「俾俾面」,朋友得獎機會自會提高(有預見壞後果)
(2b) 他不認為能夠獨力左右賽果(沒有預見壞後果)
梁振英矢口否認認識對方,把自己牢牢放在 (1b) 的位置;評審團以多人組成,辯說 (2b) 也不太難;此事頂多怪責梁振英疏忽漏報,道德殺傷力大極有限,原先「爆料」的人難道沒有更黑的材料?現在追究的政客,何不花精力在一些更有「回報潛力」的事情之上?
曾蔭權呢?
(1a) 接受款待,「回禮」是理所當然的(有不軌意圖)
(1b) 從不打算「回禮」,只想貪點小便宜(沒有不軌意圖)
(2a) 不論「回禮」與否,總有瓜田李下之嫌,豎立不良榜樣(有預見壞後果)
(2b) 無所謂啦!富翁慷慨,根本不稀罕什麼利益;傳媒和立法會監督,我輸送不了什麼;瓜田李下?做個朋友啫!(沒有預見壞後果)
堅持 (1b),顯得曾蔭權貪婪,不懂人情世故;堅持 (2b),則顯得他天真,天真得連公職人員的基本規條也忘記得一乾二淨。如何辯解,也難全身而退,難怪當天答問會曾特首只能以言辭懇切的委屈表情熬過那生命中最長的三千六百秒。
(2012 年 3 月 10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Fiery Cushman (2008), “Crime and punishment: Distinguishing the roles of causal and intentional analyses in moral judgment,” Cognition 108, 353–380. doi:10.1016/j.cognition.2008.03.006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杜絕醜聞的三門科技
本文寫在唐英年僭建風波鬧得沸揚的 2 月 18-19 日週末,政治一天都嫌長,見報時政壇已不知變成什麼模樣。然而,有些東西是永恆不變的,公眾人物會繼續說假話,公眾會繼續要求公眾人物說真話,支持和反對者則會根據各自的需要演繹當事人的說話,令假話變得情有可原,或真話變得罪無可恕。
如果人性不變,醜聞的循環亦不會變;但是,如果有些科技能夠改變人性呢?例如,一個逼人說真話的頭盔,一副改寫道德標準的眼鏡,或一部增加信任的電視機?我敢斷言,如果唐英年有第一件,反唐營人士有第二件,普羅市民有第三件,唐宅僭建不會演變成風波;它們若得廣泛採用,我深信其他醜聞亦會從此絕跡香港。
去年中,愛沙尼亞某大學做過這樣的實驗。受試者坐在電腦前,螢光幕隨機顯示一個紅圈或藍圈,受試者的任務是說出該圈的顏色,但他有說謊的自由,可以如實報告,也可任意胡扯。為了「鼓勵」說謊,實驗特意指示應該「偶然講吓大話」,像慈母叮囑入世未深的兒子。測試進行時,一塊磁鐵對受試者前額作出干擾,你猜他的行為有何變化?
當左前額受到干擾,說謊次數增加;當右前額受到干擾,說真話次數增加。如要確保特首候選人的誠信,每次發言都用磁鐵干擾一下他的右前額,或者市民應該推動這樣立法。最方便就是規定配戴一些「合資格」的磁石頭盔,每次發言都要戴住,那特首候選人便句句實話,誠信無懈可擊。
用磁石干擾腦袋,這種技術稱為「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腦的神經脈沖不過是電子的流動(電流),磁場能夠干擾電流,故能干擾腦的運作。
這副眼鏡的關鍵不在鏡片,而在勾着耳朵的柄,還是右邊的那條柄。如果柄上裝了一塊磁鐵,干擾右耳後上方腦袋某部分,道德判斷便受影響。看看兩年前麻省理工一次實驗,考慮以下四種情況:
(一)阿珍知道是砒霜,那瓶真是砒霜,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死掉。(壞心腸,做壞事)
(二)阿珍以為是砒霜,那瓶其實是糖,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無恙。(壞心腸,做好事)
(三)阿珍以為是糖,那瓶其實是砒霜,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死掉。(好心腸,做壞事)
(四)阿珍知道是糖,那瓶真是糖,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無恙。(好心腸,做好事)
阿珍的行為一次比一次「進步」,若你給她的人格評分(一分最差,七分最好),四種情況分別多少分?
兩組受試者,一組正常,另一組右耳後上方受磁石干擾。兩組都是(一)至(四)的評分遞增,但受磁石干擾的人對壞心腸的阿珍明顯較寬容,同時對好心做壞事的阿珍(情況三)比較苛刻,顯示其作出道德判斷的時候,傾向不理會當事人的意圖,較多考慮事情的結果。當右耳後上方受干擾,意圖好壞在道德計算中的比重下降。
如果你是唐英年,地下儲物室的謊言被揭穿之後,你會引導眾人考慮你的苦衷(袒護妻子,這是好的意圖),還是聚焦在說謊這一事實之上(壞的結果)?當然是前者,你希望眾人衡量道德的時候,意圖的比重上升,體諒你的苦衷。這與以上實驗的結果違背,但大家不要忘記,此類硏究尚在初階,道德的尺今天移動一點點,難保明天不能舞高弄低,說不定來年發現刺激右耳後上方,增強那裏的神經活動,便能提升體諒別人的能力;只要別人用心良苦,多壞的事也會原諒,就像今天唐營支持者一樣。
如果真有這種科技,每當敵方陣營窮追不捨,只要各人贈送一副眼鏡,太陽鏡、近視鏡、老花鏡,什麼鏡也好,最緊要右柄暗藏一塊磁石,使戴者不知不覺間體諒了你,風波自會平息於無形。
兩年前 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 做過這樣的實驗。首先,請受試者寫出最喜歡和最討厭的人的名字,然後觀看一段片,看畢後,一位陌生人路過,向受試者借錢,你猜他願借多少?先前觀看的片段如何影響借錢的意欲?事實上,所有片段表面上是相同的,但有三個版本:(一)最喜歡的人的名字在螢光幕一角不斷閃;(二)最討厭的人的名字在螢光幕一角不斷閃;(三)沒有名字在閃。這裏的「閃」,每次只出現 60 毫秒(千分一秒),一般人是意識不到的,可是潛意識已經接收到,不知不覺間影響人的行為。
陌生人問借錢,只是簡化了的說法。受試者觀看片段後,接受一系列測試,看看有多願意信任陌生人。結果是,觀看版本二和三的人沒有分別,觀看版本一的人變得特別「天真」,特別容易信人,螢光幕一角那閃爍的名字顯然在暗暗發功。
試想,電視機一角不斷閃着你愛人的名字,豈不令你「動容」,令你「天真」,令你容易信人?當然,每人喜歡的人不同,此技倆若要廣泛運用,便得閃着一些廣受愛戴的人 -- 德蘭修女,甘地,曼德拉,昂山素姬,毛澤東?瑪麗蓮夢露,戴安娜王妃?耶穌,孔子,觀音?
政府大可咨詢一下廣大市民,看誰最受愛戴,然後立法規定電視機或電視台一定要在某角落不斷閃着那人的名字,不消數天,社會必定不知不覺被和諧掉,醜聞亦會從此消聲匿跡。
(2012 年 2 月 25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Inga Karton, Talis Bachmann (2011), “Effect of prefrontal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 on spontaneous truth-telling,” Behavioural Brain Research 225, 209-214. doi:10.1016/j.bbr.2011.07.028
Liane Young, Joan Albert Camprodon, Marc Hauser, Alvaro Pascual-Leone, and Rebecca Saxe (2010), “Disruption of the right temporoparietal junction with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 reduces the role of beliefs in moral judgments,” PNAS. doi:10.1073/pnas.0914826107
Li Huang, J. Keith Murnighan (2010), “What’s in a name? Subliminally activating trusting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11, 62-70. doi:10.1016/j.obhdp.2009.10.002
如果人性不變,醜聞的循環亦不會變;但是,如果有些科技能夠改變人性呢?例如,一個逼人說真話的頭盔,一副改寫道德標準的眼鏡,或一部增加信任的電視機?我敢斷言,如果唐英年有第一件,反唐營人士有第二件,普羅市民有第三件,唐宅僭建不會演變成風波;它們若得廣泛採用,我深信其他醜聞亦會從此絕跡香港。
逼人說真話的頭盔?
去年中,愛沙尼亞某大學做過這樣的實驗。受試者坐在電腦前,螢光幕隨機顯示一個紅圈或藍圈,受試者的任務是說出該圈的顏色,但他有說謊的自由,可以如實報告,也可任意胡扯。為了「鼓勵」說謊,實驗特意指示應該「偶然講吓大話」,像慈母叮囑入世未深的兒子。測試進行時,一塊磁鐵對受試者前額作出干擾,你猜他的行為有何變化?
當左前額受到干擾,說謊次數增加;當右前額受到干擾,說真話次數增加。如要確保特首候選人的誠信,每次發言都用磁鐵干擾一下他的右前額,或者市民應該推動這樣立法。最方便就是規定配戴一些「合資格」的磁石頭盔,每次發言都要戴住,那特首候選人便句句實話,誠信無懈可擊。
用磁石干擾腦袋,這種技術稱為「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腦的神經脈沖不過是電子的流動(電流),磁場能夠干擾電流,故能干擾腦的運作。
改寫道德標準的眼鏡?
這副眼鏡的關鍵不在鏡片,而在勾着耳朵的柄,還是右邊的那條柄。如果柄上裝了一塊磁鐵,干擾右耳後上方腦袋某部分,道德判斷便受影響。看看兩年前麻省理工一次實驗,考慮以下四種情況:
(一)阿珍知道是砒霜,那瓶真是砒霜,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死掉。(壞心腸,做壞事)
(二)阿珍以為是砒霜,那瓶其實是糖,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無恙。(壞心腸,做好事)
(三)阿珍以為是糖,那瓶其實是砒霜,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死掉。(好心腸,做壞事)
(四)阿珍知道是糖,那瓶真是糖,用來沖咖啡,朋友飲了,無恙。(好心腸,做好事)
阿珍的行為一次比一次「進步」,若你給她的人格評分(一分最差,七分最好),四種情況分別多少分?
兩組受試者,一組正常,另一組右耳後上方受磁石干擾。兩組都是(一)至(四)的評分遞增,但受磁石干擾的人對壞心腸的阿珍明顯較寬容,同時對好心做壞事的阿珍(情況三)比較苛刻,顯示其作出道德判斷的時候,傾向不理會當事人的意圖,較多考慮事情的結果。當右耳後上方受干擾,意圖好壞在道德計算中的比重下降。
如果你是唐英年,地下儲物室的謊言被揭穿之後,你會引導眾人考慮你的苦衷(袒護妻子,這是好的意圖),還是聚焦在說謊這一事實之上(壞的結果)?當然是前者,你希望眾人衡量道德的時候,意圖的比重上升,體諒你的苦衷。這與以上實驗的結果違背,但大家不要忘記,此類硏究尚在初階,道德的尺今天移動一點點,難保明天不能舞高弄低,說不定來年發現刺激右耳後上方,增強那裏的神經活動,便能提升體諒別人的能力;只要別人用心良苦,多壞的事也會原諒,就像今天唐營支持者一樣。
如果真有這種科技,每當敵方陣營窮追不捨,只要各人贈送一副眼鏡,太陽鏡、近視鏡、老花鏡,什麼鏡也好,最緊要右柄暗藏一塊磁石,使戴者不知不覺間體諒了你,風波自會平息於無形。
增加信任的電視機?
兩年前 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 做過這樣的實驗。首先,請受試者寫出最喜歡和最討厭的人的名字,然後觀看一段片,看畢後,一位陌生人路過,向受試者借錢,你猜他願借多少?先前觀看的片段如何影響借錢的意欲?事實上,所有片段表面上是相同的,但有三個版本:(一)最喜歡的人的名字在螢光幕一角不斷閃;(二)最討厭的人的名字在螢光幕一角不斷閃;(三)沒有名字在閃。這裏的「閃」,每次只出現 60 毫秒(千分一秒),一般人是意識不到的,可是潛意識已經接收到,不知不覺間影響人的行為。
陌生人問借錢,只是簡化了的說法。受試者觀看片段後,接受一系列測試,看看有多願意信任陌生人。結果是,觀看版本二和三的人沒有分別,觀看版本一的人變得特別「天真」,特別容易信人,螢光幕一角那閃爍的名字顯然在暗暗發功。
試想,電視機一角不斷閃着你愛人的名字,豈不令你「動容」,令你「天真」,令你容易信人?當然,每人喜歡的人不同,此技倆若要廣泛運用,便得閃着一些廣受愛戴的人 -- 德蘭修女,甘地,曼德拉,昂山素姬,毛澤東?瑪麗蓮夢露,戴安娜王妃?耶穌,孔子,觀音?
政府大可咨詢一下廣大市民,看誰最受愛戴,然後立法規定電視機或電視台一定要在某角落不斷閃着那人的名字,不消數天,社會必定不知不覺被和諧掉,醜聞亦會從此消聲匿跡。
(2012 年 2 月 25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Inga Karton, Talis Bachmann (2011), “Effect of prefrontal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 on spontaneous truth-telling,” Behavioural Brain Research 225, 209-214. doi:10.1016/j.bbr.2011.07.028
Liane Young, Joan Albert Camprodon, Marc Hauser, Alvaro Pascual-Leone, and Rebecca Saxe (2010), “Disruption of the right temporoparietal junction with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 reduces the role of beliefs in moral judgments,” PNAS. doi:10.1073/pnas.0914826107
Li Huang, J. Keith Murnighan (2010), “What’s in a name? Subliminally activating trusting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11, 62-70. doi:10.1016/j.obhdp.2009.10.002
tags:
信報,
brain,
psychology
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為什麼有些東西總是貴得離譜?
上星期的故事發生在一百年之後的 2112 年,那是一個對消費者呵護備至的年代,政府對商戶定價採取各種限制,不准「誤導」消費者。例如,$10.9、$99、$779 往往給人一種「錯覺」,像比「齊頭數」低了一截,吸引消費者付錢。此外,「1,533」和「1533」雖然只差一個逗號,西方人傾向把前者讀成「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thirty three」,後者讀成「fifteen thirty three」,前繁後簡,故後者給人數額較細的感覺。在那虛構的世界,為了保障消費者,價格不能「9」字尾,四位數亦一定要寫逗號;在今日的世界,「9」字尾舉目皆是,沒寫逗號的四位數常見不常見?「逗號效應」的硏究最近才公開,但是零售商有這樣的直覺不足為奇,一些大公司的市場硏究部亦可能早已洞悉,這兩天行年宵辦年貨的時候,大家不妨多加留意。
還有什麼技倆令價錢看上去更「抵買」呢?假設今晚行年宵,你遇到以下情況。
走着走着,看見一個賣T恤的攤位,T恤沒有花紋,沒有公仔,沒有品牌,平平無奇,標價 $999,你心想,「獅子開大口」,有人肯買才怪!隔鄰,賣 iPad,沒有標價,大字寫着「平貴隨意」,你抵不住好奇的誘惑,走過去看看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原來,檔主急於清倉,願以低於市價出售手上的 iPad,他又不願意主動開價,所以採用一種非常特別的售賣方式;由顧客提出價錢,然後從黑箱抽出一張價錢紙,如果出價高於價錢紙,顧客一定要以出價將 iPad 買下;相反,如果出價低於或等於價錢紙,那 iPad 便不會出售,交易告吹。你不知道黑箱載着什麼價錢紙,如果你真的想買,便要認真考慮願意付多少錢,出價愈低成交機會愈低,但出價又不能過份進取,超過願意負擔的水平,這不是說着玩的遊戲,要真金白銀付鈔的。另一方面,檔主也不怕有人故意提出超低價碰運氣,因為黑箱內的最低價錢紙保障了利潤。
你凝望着那 64GB、Wi-Fi + 3G、官方售價 $6,488 的銀白色 iPad,好想給女友/男友/兒子/女兒/生命裏最重要的人一件最難忘的新年賀禮,你會出一口什麼的價?
在這最重要的時刻,我問你一條無關痛癢的問題:相不相信隔鄰攤位那 $999 大元一件的超高價T恤會影響你的出價?你不耐煩地說,梗係唔會啦。
我再告訴你一個難以置信的事實:以上情況差不多是 2004 年一次實驗的翻版,那次實驗顯示,隔鄰攤位一件超高價T恤竟會拉高顧客願買CD機的價錢(那時還有人聽CD);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產品,一件不合理的高價竟會提高另一件的「合理價」?你說,天方夜譚。
很多人都不相信,但實驗結果就是這樣。人總愛認為自己很理性,但人就是阻擋不了環境的影響,那怕只是一件貴得離譜的爛T恤。
精明的商人不必做實驗,也有這種直覺。某些商店會擺出一件價值連城的精品,標着一個常人無法付得起的高價,未必「不合理」,但與 $999 一件爛T恤一樣,總之沒有正常人願意付。除了博取宣傳之外,是否令店內其他商品顯得相對便宜的一種策略?
政府官員好像沒有這種直覺。記得幾年前,市民埋怨高樓價之聲初起,一些官員還在理性分析,說升幅集中在豪宅,未及一般住宅云云。當T恤的價錢能夠影響CD機,世上還有什麼價格不能影響其他價格?
(2012 年 1 月 21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Joseph C. Nunes, Peter Boatwright (2004), “Incidental Prices and Their Effect on Willingness to Pay,”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41, 4, 457-466.
還有什麼技倆令價錢看上去更「抵買」呢?假設今晚行年宵,你遇到以下情況。
走着走着,看見一個賣T恤的攤位,T恤沒有花紋,沒有公仔,沒有品牌,平平無奇,標價 $999,你心想,「獅子開大口」,有人肯買才怪!隔鄰,賣 iPad,沒有標價,大字寫着「平貴隨意」,你抵不住好奇的誘惑,走過去看看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原來,檔主急於清倉,願以低於市價出售手上的 iPad,他又不願意主動開價,所以採用一種非常特別的售賣方式;由顧客提出價錢,然後從黑箱抽出一張價錢紙,如果出價高於價錢紙,顧客一定要以出價將 iPad 買下;相反,如果出價低於或等於價錢紙,那 iPad 便不會出售,交易告吹。你不知道黑箱載着什麼價錢紙,如果你真的想買,便要認真考慮願意付多少錢,出價愈低成交機會愈低,但出價又不能過份進取,超過願意負擔的水平,這不是說着玩的遊戲,要真金白銀付鈔的。另一方面,檔主也不怕有人故意提出超低價碰運氣,因為黑箱內的最低價錢紙保障了利潤。
你凝望着那 64GB、Wi-Fi + 3G、官方售價 $6,488 的銀白色 iPad,好想給女友/男友/兒子/女兒/生命裏最重要的人一件最難忘的新年賀禮,你會出一口什麼的價?
在這最重要的時刻,我問你一條無關痛癢的問題:相不相信隔鄰攤位那 $999 大元一件的超高價T恤會影響你的出價?你不耐煩地說,梗係唔會啦。
我再告訴你一個難以置信的事實:以上情況差不多是 2004 年一次實驗的翻版,那次實驗顯示,隔鄰攤位一件超高價T恤竟會拉高顧客願買CD機的價錢(那時還有人聽CD);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產品,一件不合理的高價竟會提高另一件的「合理價」?你說,天方夜譚。
很多人都不相信,但實驗結果就是這樣。人總愛認為自己很理性,但人就是阻擋不了環境的影響,那怕只是一件貴得離譜的爛T恤。
精明的商人不必做實驗,也有這種直覺。某些商店會擺出一件價值連城的精品,標着一個常人無法付得起的高價,未必「不合理」,但與 $999 一件爛T恤一樣,總之沒有正常人願意付。除了博取宣傳之外,是否令店內其他商品顯得相對便宜的一種策略?
政府官員好像沒有這種直覺。記得幾年前,市民埋怨高樓價之聲初起,一些官員還在理性分析,說升幅集中在豪宅,未及一般住宅云云。當T恤的價錢能夠影響CD機,世上還有什麼價格不能影響其他價格?
(2012 年 1 月 21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Joseph C. Nunes, Peter Boatwright (2004), “Incidental Prices and Their Effect on Willingness to Pay,”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41, 4, 457-466.
tags:
信報,
psychology
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年宵監察員的一個晚上
這是 2112 年農曆除夕夜,我坐在消費者保障局(Customer Protection Agency)的中央閉路電視控制室,監察着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市場的動靜。
或許你已經猜到,消費者保障局前身是消費者委員會。約九十年前,市民對大財團剝削無孔不入的怨氣日重,社會漸漸冒出日用品應受價格管制的呼聲;可是,在香港這個表面上奉行自由經濟的地方,赤裸裸的價格管制是不容發生的,經過多月周旋和討價還價,「退而求其次」的方案是消費者委員會納入政府架構,成立消費者保障局,並立法禁止商人採用具「誤導性」的定價,新法例由消費者保障局嚴格執行。對消費者呵護備至之風由香港吹起,發達地區紛紛仿效。
我今晚負責監視維園年宵市場,確保商販沒有標出「誤導性」價格。一般消費者只懂消費,他們需要保護。
聽長輩說,在很久以前,還容許自由定價的時候,市面上經常見到「9」字尾的標價,例如 $10.9 一袋麵包、$99 一件 T 恤、$779 一對波鞋,據說這會製造「錯覺」,使人覺得標價比「齊頭數」便宜很多,具某程度的「誤導性」,後來法例禁止了。
不准「9」字尾,那「8」字尾怎樣?$10.8、$98、$778 不是一樣有點兒「誤導」嗎?這個明顯漏洞當然知道,所以法例禁止「4」至「9」字尾的標價,頂多只可標 $10.3、$93、$773,能否有效保護消費者,言人人殊,法例總得畫條界線,數字總得有個字尾。
閉路電視所見,「3」字尾的標價排山倒海。
「嘟嘟……」電腦響起警號,人工智能察覺有些異狀。兩個攤位位置相約,以類似價錢售賣類似貨品,但光顧人流明顯有別,是否有些不顯眼的「誤導性」銷售手法?人工智能提出疑問,人類負責追查。細看之下,兩個攤位都是賣年花,質素相約,價格差不多相同,看不到「厚此薄彼」的理由。我扭開監聽器,偷聽檔主和顧客的說話。
「一千五百多塊,太貴了,便宜一點可以嗎?」
……
「一五三三?比去年貴了五成,怎麼可能?」
……
聽了一會,發現一個有趣現象,在那生意興隆的攤位,顧客喜愛「串」出價錢,如「一五三三」;在那乏人問津的攤位,顧客多用「傳統」的說數字方式,如「一千五百三十三」,或乾脆說「一千五百多塊」,為什麼?我調校閉路電視,放大兩邊的價錢牌,你猜我看見什麼?前者寫着「1533」,後者寫着「1,533」,一個逗號之差。看來那個逗號有種魔力,能夠「逗」人以較費勁的方式說數字,產生數額較大的錯覺;略去逗號,方便清脆利落地串出數字,數額自然顯得較細。假如我的猜想正確,沒有逗號的「1533」便是一種具「誤導性」的標價,容易使人「誤以為」價錢較低。然而,在香港這個表面上法治的地方,入罪不能靠我的猜想,必須有些表面的真憑實據。
大約一個世紀前,對消費者呵護備至之風未起,外國流行消費者行為的硏究,探討一些「旁門左道」能令消費者願意付錢的技倆,以今日的氛圍觀之,那是赤裸裸剝削消費者的手段,政治不正確,這類硏究消聲匿跡。若能從那個年代找到一些文獻支持我的猜想,舉證便事半功倍。
哈哈,天助我也!恰好一百年前,美國一個硏究指出,有逗號的四位數字的確給人數額較大的錯覺。舉例,「1,533」容易讀成「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thirty three」,「1533」容易讀成「fifteen thirty three」,前者讀得費勁,給人數額較大之感。這與我剛才的觀察和猜想不是一脈相承嗎?
「1533」屬「誤導性」標價證據確鑿,為普羅消費者的利益着想,我立即替檔主加上一個逗號,再向他發出電子告票。年宵攤位的所有價錢牌都能電子無線控制,若有充分理由,我有權刪改任何價格,甚至終止顯示。非電子控制的價錢牌在年宵市場是嚴厲禁止的。
我經常受攤位檔主唾罵,但我不介意。一百年前的硏究已經證明消費者是如此容易受誤導,他們是需要保護的。
(2012 年 1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Keith S. Coulter, Pilsik Choi, Kent B. Monroe (2011), “Comma N' cents in pricing: The effects of auditory representation encoding on price magnitude perceptions,” Journal of Consumer Psychology. doi:10.1016/j.jcps.2011.11.005
或許你已經猜到,消費者保障局前身是消費者委員會。約九十年前,市民對大財團剝削無孔不入的怨氣日重,社會漸漸冒出日用品應受價格管制的呼聲;可是,在香港這個表面上奉行自由經濟的地方,赤裸裸的價格管制是不容發生的,經過多月周旋和討價還價,「退而求其次」的方案是消費者委員會納入政府架構,成立消費者保障局,並立法禁止商人採用具「誤導性」的定價,新法例由消費者保障局嚴格執行。對消費者呵護備至之風由香港吹起,發達地區紛紛仿效。
我今晚負責監視維園年宵市場,確保商販沒有標出「誤導性」價格。一般消費者只懂消費,他們需要保護。
聽長輩說,在很久以前,還容許自由定價的時候,市面上經常見到「9」字尾的標價,例如 $10.9 一袋麵包、$99 一件 T 恤、$779 一對波鞋,據說這會製造「錯覺」,使人覺得標價比「齊頭數」便宜很多,具某程度的「誤導性」,後來法例禁止了。
不准「9」字尾,那「8」字尾怎樣?$10.8、$98、$778 不是一樣有點兒「誤導」嗎?這個明顯漏洞當然知道,所以法例禁止「4」至「9」字尾的標價,頂多只可標 $10.3、$93、$773,能否有效保護消費者,言人人殊,法例總得畫條界線,數字總得有個字尾。
閉路電視所見,「3」字尾的標價排山倒海。
「嘟嘟……」電腦響起警號,人工智能察覺有些異狀。兩個攤位位置相約,以類似價錢售賣類似貨品,但光顧人流明顯有別,是否有些不顯眼的「誤導性」銷售手法?人工智能提出疑問,人類負責追查。細看之下,兩個攤位都是賣年花,質素相約,價格差不多相同,看不到「厚此薄彼」的理由。我扭開監聽器,偷聽檔主和顧客的說話。
「一千五百多塊,太貴了,便宜一點可以嗎?」
……
「一五三三?比去年貴了五成,怎麼可能?」
……
聽了一會,發現一個有趣現象,在那生意興隆的攤位,顧客喜愛「串」出價錢,如「一五三三」;在那乏人問津的攤位,顧客多用「傳統」的說數字方式,如「一千五百三十三」,或乾脆說「一千五百多塊」,為什麼?我調校閉路電視,放大兩邊的價錢牌,你猜我看見什麼?前者寫着「1533」,後者寫着「1,533」,一個逗號之差。看來那個逗號有種魔力,能夠「逗」人以較費勁的方式說數字,產生數額較大的錯覺;略去逗號,方便清脆利落地串出數字,數額自然顯得較細。假如我的猜想正確,沒有逗號的「1533」便是一種具「誤導性」的標價,容易使人「誤以為」價錢較低。然而,在香港這個表面上法治的地方,入罪不能靠我的猜想,必須有些表面的真憑實據。
大約一個世紀前,對消費者呵護備至之風未起,外國流行消費者行為的硏究,探討一些「旁門左道」能令消費者願意付錢的技倆,以今日的氛圍觀之,那是赤裸裸剝削消費者的手段,政治不正確,這類硏究消聲匿跡。若能從那個年代找到一些文獻支持我的猜想,舉證便事半功倍。
哈哈,天助我也!恰好一百年前,美國一個硏究指出,有逗號的四位數字的確給人數額較大的錯覺。舉例,「1,533」容易讀成「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thirty three」,「1533」容易讀成「fifteen thirty three」,前者讀得費勁,給人數額較大之感。這與我剛才的觀察和猜想不是一脈相承嗎?
「1533」屬「誤導性」標價證據確鑿,為普羅消費者的利益着想,我立即替檔主加上一個逗號,再向他發出電子告票。年宵攤位的所有價錢牌都能電子無線控制,若有充分理由,我有權刪改任何價格,甚至終止顯示。非電子控制的價錢牌在年宵市場是嚴厲禁止的。
我經常受攤位檔主唾罵,但我不介意。一百年前的硏究已經證明消費者是如此容易受誤導,他們是需要保護的。
(2012 年 1 月 14 日 信報副刋)
學術參考:
Keith S. Coulter, Pilsik Choi, Kent B. Monroe (2011), “Comma N' cents in pricing: The effects of auditory representation encoding on price magnitude perceptions,” Journal of Consumer Psychology. doi:10.1016/j.jcps.2011.11.005
tags:
信報,
psychology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