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連自己都呃埋

以下三句,你同意嗎?一分表示絕對反對,九分表示絕對贊同,你給每句多少分?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請寫下你給每句的分數,容我先打個岔。

梁愛詩在某場合對法官判案「說三道四」,不喜歡的人群起而攻,說她「干預司法獨立」。梁愛詩當然要替自己辯護,用什麼理由呢?呀!「言論自由」,香港核心價值之一,沒人能公然反對。

依然不愛她「說三道四」的人不甘認輸,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呀!縱使她有「言論自由」,但她「身份特殊理應慎言」,有人這樣說。

又輪到梁愛詩發言,用什麼理由反駁好呢?我不知道她能想出什麼,但我肯定她能想出一些理由。

又輪到敵方發言,用什麼理由「反反駁」好呢?我不知道他們能夠想出什麼,但我肯定他們能夠想出更多理由。

立場決定言論,先有立場,不愁想不到一些支持的理據。「理」或許能夠服人,但肯定不能服己,認真檢討自己的內心,你會發現既有觀點通常先行,「理據」是後來補上的,所謂「道理」不過替既有觀點服務。

我們傾向相信自己立場是堅定的,真的嗎?請大聲朗讀以下三句:

(一)應該容許政府嚴密監察互聯網以打擊國際犯罪及恐佈主義。
(二)在賣淫合法的地方,嫖妓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三)應該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

並解釋你在文首所給的分數,說一說理由……

我的長期讀者或許猜到,我正在「複製」一個心理實驗。那實驗先讓受試者對十二條道德議題評分,然後朗讀一遍,再解釋其反對或支持的理據。受試者不知道的是,在評分與朗讀之間,其中二條議題暗地裏給竄改,變成原來意思的相反,以上第二句便是例子,給你朗讀的版本與原來相反的。如果你給原句九分(絕對贊同),而朗讀相反版本時又不察覺,即間接表示你絕對贊同相反版本,立場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而你還懵然不知!

真正實驗裏,一半「被相反」的議題竟然沒給察覺!更詭吊的是,受試者能輕而易舉替「被相反」的意見提供理據,就如他們的立場從沒改變一樣。

某書作者說,偽裝在自然界司空見慣,人可能是唯一一種動物,連自己都呃埋。

(2012 年 10 月 30 日 信報副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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