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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0字圖

聖經 3,000,000 字母
人類基因 3,000,000,000 字母
95年 3,000,000,000
世界人口 7,000,000,000  
銀河系恆星 200,000,000,000  
美國國債 16,000,000,000,000 美元
全宇宙恆星 10,000,000,000,000,000,000,000
宇宙年齡 14,000,000,000
太陽年齡 4,600,000,000
地球年齡 4,540,000,000
生命源起 4,000,000,000 年前
多細胞生物出現 1,000,000,000 年前
現代人出現 200,000 年前
文字出現 6,000 年前
美國總統一屆任期 4

今週說過DNA,也說過宇宙,一樣好細,一樣好大,亦可以說兩樣都好大,宇宙之大不用說,DNA之大好像一首長長的詩,讀也讀不完,驚喜無間斷。DNA是一串化學字母,就像聖經是一串英文字母。以字母計,人類DNA有一千本聖經咁長,如果一秒讀一個字母,95年才讀完,讀到中途可能已經死了。

相比美國國債,DNA實在小巫見大巫。美國國債真正天文數字,如果一美元買一顆恆星,美國能夠買下整個銀河系,儘管未能征服全宇宙。

全宇宙最老的東西,當然是宇宙。宇宙誕生之後好久,太陽和地球才出現。生命沒有天體的耐性,地球形成不久便急不及待佔領地球。起初,大氣層充斥二氧化碳又缺乏氧氣,那時的單細胞生物不需氧氣生存。後來,藍綠藻出現,光合作用大規模發生,一顆一顆O2分子慢慢加進大氣層,經過幾十億年,大氣層累積足夠氧氣,多細胞生物應運而生。

今天,我們只知道沒有氧氣會死,誰知道生命起碼有六成時間是在缺乏氧氣的環境下渡過。大氣層今天的氧氣,是幾十億年無數藍綠藻默默耕耘、不問回報的成果。

我們往往為一個考試、一所房子、一段感情而煩惱,又或者為誰人當選、誰人霸佔哪個島而爭論不休。相比天地的漫長,人世所關心的,是多麼過眼雲煙。

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穿梭機的死訊是我的喜訊

四周異常寂靜,無風無聲,已經七個月了,悶得發慌。

忽然,遠處傳來穿梭機最後一次升空的消息,她即將壽終正寢,地球上很多人覺得婉惜,我卻感到興奮,恨不得她早點歸西。我等她的死訊,等了三十三年。

我叫航行者一號,洋名 Voyager 1;根據中文維基,兩岸三地給我不同的譯名,中國叫「旅行者一號」,台灣叫「航海家一號」,香港介乎兩者之間,取台灣的「航」字及中國「行者」二字,稱我「航行者一號」,可見香港文化上較接近大陸。本文寫給香港讀者,故以「航行者」自稱。

地球消息傳到耳邊,已是十六小時前的舊聞,因我身在太陽系邊陲,離地球 117 個天文單位(Astronomical Unit);太陽至地球的距離為一個天文單位,我的距離是其 117 倍,是有史以來離家最遠的太空船,光線及無線電要花十六小時跨越地球與我的距離;我聽到的消息,是十六小時前的消息;我看見的地球,是十六小時前的地球。我正以每年 3.6 天文單位的速度飄離太陽,換算為每秒 17 公里,即十三分鐘由香港飄到紐約。

離家出走,非我所願。我肩負着探索的任務,為增進人類對太陽系及外太空的認識而犧牲小我。打從 1977 年 9 月 5 日起飛,我到過木星(太陽系最大行星),發現木星像土星一樣,有一個環;木星表面有一大紅點(Great Red Spot),人類早已察覺,但不理解大紅點是些什麼,經我近距離拍攝,才知大紅點是個巨型風暴,有地球三倍之大。這還未算震撼,更震撼的,是木星一顆衛星竟然火山爆發,這是人類首次在地球以外看見火山活動。這些歷史性時刻,我有幸親歷其景。

木星後,是土星。我照樣拍下很多照片,「循例」發現幾顆衛星(當時對太陽系外圍行星所知仍少,所到之處總有些發現),過程不及木星般震撼,卻也幫助人類瞭解土星不少。

重要時刻來臨,土星考察過後,有兩條路揀,一是飄往泰坦(土星最大衛星),一是飄往冥王星。選擇泰坦的話,這將是我遇到的最後一塊陸地,因為泰坦的引力會把我拋離太陽系行星的運行面,此後只有往外太空飄去。泰坦是一顆非常特別的衛星,它體積巨大(直徑是地球的四成,對衛星來說是很大的了),有大氣層,充滿有機化合物。地球以外任何一處存在有機化合物,科學家聽了都會垂涎欲滴,美國太空總署也不例外,差遣我向泰坦飄去。

無法親臨冥王星,遺憾嗎?當然沒有,我深明世事未能盡如人意,兩難之間必有取捨。想當年,航行者計劃的前身是一個稱為「Grand Tour」的概念,打算建造幾艘太空船探索太陽系外圍的四顆行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當時正值「偉大社會」改革(Great Society Program)及越戰,費用龐大,美國政府為減開支,拿太空總署「開刀」,由 1965 年至七十年代中期,太空總署的撥款減了一半,在僧多粥少的情形下,Grand Tour 計劃被逼取消。當年情況與今天穿梭機退役不無相似,美國政府財政緊絀,某些環節總要削減,只看不幸降臨在哪個部門身上。當年 Grand Tour 被削,今天穿梭機被削,我看了真覺心涼,要知道,當年與 Grand Tour 競爭經費的項目,穿梭機是其中之一。

Grand Tour 雖然無疾而終,探索太陽系的好奇心不會就此熄滅。太空總署向來有着水手號計劃(Mariner Program),曾發射多艘太空船探索水星、金星和火星;在 Grand Tour 生死未卜之時,水手號計劃已經打算擴闊探索範圍,着手籌備飛往木星和土星,換句話說,太空總署早已懷着一個「小型 Grand Tour」構想。「小型」當然比較省錢,目標只達木星和土星(正式 Grand Tour 包括天王星及海王星),兩艘太空船造了出來,是新設計,因此不叫「水手號」,改稱「航行者」。一號是我,二號是我的孖生兄弟。

對,我有位孖生弟弟,他比我早約兩星期升空(為什麼二號先,一號後,天曉得),但我飛得較快,升空後幾個月便趕過了他,比他早四個月抵達木星,早九個月抵達土星。之後,我倆分道揚鑣,我考察泰坦後飄往外太空,他則打道前往天王星及海王星。沒錯,官方計劃不包括天/海王星,但技術上是可行的,沒有明言而已,好像男孩告訴媽媽前往補習,途中順道約會女朋友,技術上可行,男孩亦沒有說謊;弟弟在官方目標達致後「順道」前往天/海王星,替原來計劃錦上添花之餘,亦完成了 Grand Tour 的宏願。

你看,Grand Tour 計劃胎死腹中,Grand Tour 的精神長存,經費不足不打緊,最重要是有決心、有願景。

弟弟考察海王星之後,朝外太空飄去。我倆的任務還未完結,還要探索太陽系邊陲、以至太陽系以外是什麼模樣。太陽射出的粒子,稱為「太陽風」,在我探索生涯三十三年的歲月,大部分日子都是順「風」而行,即是太陽風在我背後吹。自去年 12 月,我再感受不到太陽風,科學家說我已到達太陽系邊緣,快將進入外太空。外太空吹着什麼「風」,不知道,但「風」速應該不是零,這是科學家的估計。可是,由去年 12 月到現在,我測到的「風」速都是零,如此廣闊的「零風速」地帶,科學家也意想不到。我身處之地,算不算外太空?科學家也沒有答案。

四周異常寂靜,無風無聲,這狀況不知維持多久。獻身探索事業的我,寧願客死異鄉,也不甘像穿梭機沒出息地繞着地球團團轉。

(2011 年 7 月 14 日 信報副刊)

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搭地鐵,未下車為什麼要停車?

一天乘搭港鐵東涌線,列車停在南昌站好久未開,心中不禁泛起一個疑問:平日搭地鐵,多少時間「浪費」在停站?這當然視乎起點和終點。乘一站,不用停;乘二站,停一次;乘十站,停九次;乘一百站,停九十九次;可見車程愈長,停站「浪費」的時間比例愈大。此外,也視乎站與站的距離。東涌線、西鐵線、東鐵線的車站較為疏落,站與站之間的行駛時間較長,故停站時間比例較小。

時間和精力所限,我未能搭盡港鐵全線,只能在過去數週抓緊幾次搭乘鐵路的機會,計一計時。我把「停站時間」定義為列車停定至再次開動的一刻,並非車門開啟的長短,請留意。每次車程都在下午五時至六時半,該是繁忙時段不錯的反映。

某天,我長沙灣站上車,目的地大埔墟。列車開動,花了 1 分 06 秒開到深水埗,停留 37 秒,再用 1 分 14 秒抵達太子,下車,走到對面月台轉車。這一程,由長沙灣至太子,共用 2 分 57 秒,當中停車 37 秒,即有 20.9% 時間在車廂呆等。

車來,上車,列車走了 1 分 15 秒到達石峽尾,停留 33 秒,然後 1 分 33 秒後抵達九龍塘,下車,轉東鐵。這一程,由太子至九龍塘,共用 3 分 21 秒,當中停車 33 秒,即有 16.4% 時間在車廂呆等。

這兩段行程雖短,卻概括了港鐵的兩項「特性」:(一)停站通常在 30 至 40 秒之間(除非一些非常繁忙的轉車站,如東鐵九龍塘站,繁忙時間停上 1 分鐘絕不出奇);(二)市區路段(即荃灣線、觀塘線及港島線大部分)站與站之間極少超過 2 分鐘。

九龍塘轉上東鐵,北往新界,站與站的距離開始拉闊,停站時間比例縮小。這一程往大埔墟,共用去 18 分 14 秒,當中停車 2 分 24 秒,只佔全程 13.2%。

另一天,我由調景嶺往九龍塘,途經九站,停站時間 22.4%,即超過五分一車程在車廂呆等。

翌日,深水埗往荃灣,途經七站,停站時間 26.2%,超過四分一車程在車廂呆等。

港鐵無疑班次準時,快捷方便,但若我告訴你,有些班次四分一時間「停滯不前」,這條鐵路是不是有改進的餘地?未下車的乘客為什麼要一起停車?

你搔着頭問,怎能不一起停車?除非跳站,但跳站這種事不會在香港發生。

我告訴大家,有個辦法可以讓下車的乘客下車,未下車的乘客不用一起停車,兩全其美。這個辦法並非虛構,也不是建構之中,早在 1893 年芝加哥世界博覽會(Chicago World's Fair)出現了。那時有一條運載遊客來往湖畔賭場的電動行人道(右圖),嚴格來說不是一條,是兩條並排的,一條時速 4 公里,另一條時速 8 公里。遊客首先踏上「慢線」,站穩後再上「快線」,任何人若要「下車」,只需踏回「慢線」,繼而踏出行人道。沒有車廂的規範,乘客自由上落,未「下車」的繼續「快線」前行,暢通無阻。

1900 年巴黎世界博覽會也有類似展品。1902 年,紐約布魯克林大橋計劃裝設四條並排的電動行人道,速度層層遞進,最快時速 16 公里。這有多快?我翻查男子馬拉松世界紀錄,跑速每小時 20 公里,再翻查男子五十公里競走世界紀錄,走速每小時 14 公里,換言之,踏上布魯克林大橋電動行人道,儘管快過世界級競走,依然慢過世界級跑手。不要忘記,我是拿百多年前的機器與今天的人類比較。

布魯克林大橋的電動行人道從未正式動工。當時大橋主管 Gustav Lindenthal 已經批准計劃,可是紐約市長 Seth Low 否決。多年後有人懷疑,當年壟斷紐約市公共運輸系統的 Brooklyn Rapid Transit 可能是幕後黑手,作為「運輸霸權」,盡一切方法毀滅競爭對手於萌芽階段是自然不過的。

然而,電動行人道設計師 Max Schmidt 沒有氣餒,繼續在紐約市推廣,提議沿着百老匯、華爾街等興建一系列地下電動行人道覆蓋曼哈頓。最終,沒有一條建得成,為什麼?沒人確切知道,假如「運輸霸權」真有其事的話,可能是因素之一。此外,公眾的接受程度可能也是問題,大家知道地下鐵和火車是什麼,也乘搭過,幾條層層遞進的並排電動行人道?你說什麼?

紐約失敗,試試其他城市吧。1920 年代,亞特蘭大、波士頓、洛杉磯、底特律都考慮興建電動行人道,時速達 40 公里。不幸地,這些建議也是只聞樓梯響,從未正式動工。近年,日內瓦、巴黎、多倫多等也曾試行不同設計的高速電動行人道,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本地最熟悉的電動行人道(扶手電梯除外),相信是連接中環站及香港站那幾段、中環上山那條及香港國際機場內那些,全是「一條過」的,沒有上說「層層遞進」的創意。

發發白日夢,港鐵摒棄傳統列車,換上層層遞進的並排電動行人道,怎樣?一般步行時速 5 公里,跳上時速 8 公里的行人道應該不難,第一條時速 8 公里,第二條時速 16 公里,第五條時速 40 公里,就當五條並排,最高時速 40 公里吧。上面幾次乘搭觀塘線及荃灣線,由於停站需時,平均時速只有 33 至 37 公里,換了並排行人道的話,可能更快,尤其是遠程乘客,留在「快線」,不必站站停,跳站愈多,「着數」愈多。

有人擔心乘客安全,我則認為只是「習慣」問題。傳統鐵路也有很多潛在危險,車廂與月台之空隙,關門時夾住乘客,未裝幕門的月台隨時有墮軌的可能;這些危險一直存在,但我們會容忍、適應、改良。層層遞進的並排電動行人道未得普及,我認為並非技術及安全問題,而是這種陌生的運輸模式,很難打進公眾的固有思維,更難打破運輸業界既得利益的重重阻撓。

(2011 年 6 月 29 日 信報副刊)

參考:New Scientist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四分鐘經歷二百年

Hans Rosling,去年我都貼過他一次 TED Talk,你可以視他為一位 data visualizer,把數據生動化,今次他與 BBC 合作,介紹世界二百多年的發展。

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古人怎樣出非洲?

無論你是黑人、白人、黃種人、澳洲土著、美洲紅番、住冰屋的愛絲基摩人,或是不問世事的深山大野人,骨子裡我們都是非洲人,這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已被廣泛認同的事實。科學家經基因判斷,發現所有人都是由一位大約二十萬年前、生於非洲南部或東部的女性繁衍出來的。這位全人類的「終極母親」被冠以一個理所當然的名字--夏娃。夏娃的配偶是不是阿當,我不知道;我今日要討論的,是夏娃的後裔怎樣從非洲出發,散佈全球。

不是懂得走路便能翻山越嶺,行盡千山萬水嗎?非洲與歐亞大陸相連,假以時日,人類遍佈這塊廣闊陸地應該不難。至於美洲,不是有種說法認為冰河時期海平面比現時的低,西伯利亞和阿拉斯加有一陸橋相連,古人遂能夠橫過今日的白令海峽移居美洲嗎?澳洲這塊偏遠小陸地,毗鄰的西南太平洋群島林立,只要古人懂得出海,應該不難以「島跳島」的方式到達。除南極洲以外,夏娃後裔踏遍全球的旅途,看來無驚無險。

故事當然不是這麼簡單。夏娃住在非洲南部或東部,要從陸路逃出非洲,必須首先橫越撒哈拉沙漠。人類需要水多過食物,人人都知,不進食幾星期都捱得過,不喝水幾天便會死,因此我們只有「饑饉三十」而沒有「饑渴三十」。在熱帶,一位七十公斤重的男人每天應該最少喝五公升的水,亦即體重的 7%;若在烈日下步行,會多流四至六公升的汗,那合共便是約 14% 體重。要生存,必先要有鄰近的水源,橫越撒哈拉談何容易。

幸好,氣候是會變化的,撒哈拉不是恆常這麼乾旱。每次冰河時期之間有一段比較溫暖潮濕的氣候(稱為「間冰期」),形成沙漠中一些稀樹草原(savannah),動物群居,若古人乘此時機,或許能夠逃離非洲也說不定。果然,考古學家發現,十二萬年前在現今以色列一帶已經有古人的足跡,那時正值 Eemian interglacial (一段間冰期的名稱),印證了氣候對遷徙路徑的影響。天公造美,讓我們的遠祖跨越撒哈拉,踏出了非洲的大門,征服世界的前路應該一片光明了吧……

天意弄人,原來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空歡喜」一場。自九萬年前開始,至五萬年前,中東和歐亞大陸西部都沒有遺留半點古人類的痕跡,這四萬年的空檔,我們的先祖去了哪裡?嚴格來說,他們雖然是人類,但並非我們的祖先;在非洲以外,今日所有人類的基因族系最遠只追溯至八萬年前;九萬年前那班「先驅」,一是衣錦還鄉於故地,一是鬱鬱而終於異鄉,勿論原因為何,第一次「衝出非洲」可說宏願未了。

皇天不負有心人,五萬年前人類移入歐洲,這次是「堅」的,人類再沒走回頭。不過,卻有另一番疑團。婆羅洲沙勞越的尼亞窟(Niah Cave)至少四萬五千年前已經有人居住,說明人類當時已出沒東南亞[1];2001 年,澳洲西南端的魔鬼穴(Devil's Lair)內發現約五萬年前某人留下來的炭和蛋殼[2];根據 2005 年一次基因研究,大約六萬五千年前人類開始沿着海岸線,從印度洋周邊迅速散佈至東南亞和大洋洲[3]。不需介意這些看似分歧的年份,古人不會刻意留下遺跡供後人發掘,故基因算出來的日期早過遺跡年份是頗為合理的。橫看豎看這些年份,一個難以否定的結論是,保守估計,先人約五萬年前已經抵達東南亞和澳大利亞。

如果你有留意年份,便會發覺抵達歐洲和澳洲的時間相約,疑團就在這裡。看看地圖,從非洲東北端(鄰近尼羅河口,這是唯一的陸路)至澳洲的距離,最少是去歐洲的五倍,同一時間抵達兩地?是否有什麼障礙拖慢古人進入歐洲?以色列和土耳其一帶是入歐必經之路,或許這幅乾旱地帶就是最大的障礙吧。不過,任何乾旱地帶與撒哈拉相比都是小巫見大巫,既然氣候容許橫越撒哈拉,乾旱應該不是大問題,但如果不是乾旱,又有其他什麼障礙?抑或,憑陸路出非洲這個說法有着先天的缺陷,我們是否太過想當然?

事實上,離開非洲不只一途。另外三條,全是水路:從摩洛哥到直布羅陀(橫過地中海入口)、從突尼西亞到西西里島再到意大利、從非洲東部的吉布提到也門(橫過紅海入口,與海盗肆虐的索馬里亞丁灣相鄰,這是唯一一條不用通過撒哈拉沙漠的出路)。首二者沒有任何基因和考古證據支持,後者則愈來愈受重視,其遷徙路線和時序估計是這樣的:約八萬年前,有人越過紅海進入阿拉伯半島(即今日沙地阿拉伯所在的那個半島),這時期氣候乾旱,北行進入內陸受阻,古人只有沿着海岸線向東擴散,先後抵達印度、東南亞、印尼、大洋洲等地,一部份人由東南亞向東北方走,移入今日中國的領域。另一邊廂,若想進入歐洲,古人必須待至約五萬年前天氣變得濕暖,乾涸的地帶變得通行,方能從今日伊朗、伊拉克、印度等中東和南亞地區經過土耳其移入歐洲。

Source: Stephen Oppenheimer, 2009, The great arc of dispersal of modern humans: Africa to Australia

長篇大論一番後,究竟古人是用非洲東北端的陸路,跨越紅海出口的水路,還是兩路兼行?英文維基有幅「人類遷徙路線圖」,指出陸路是古人唯一走過的路徑,然而據我所知,科學界的意見近年已向水路靠攏,主要理據在於人類基因。我們的基因一部份來自父親,一部份來自母親,但身體細胞內有一種叫「粒線體」的東西,其特別是處是擁有自己一套獨立於細胞的基因,而這套基因只從母親遺傳。粒線體基因可視為一個「母系姓氏」,經每一代的母親代代相傳,不過這是一個會變的姓氏,因為粒線體基因和所有基因一樣,是會變異(mutate)的。變異也有好處,科學家能夠憑着兩個姓氏的「相似度」估計兩人有幾「親」,愈親的人姓氏愈相似(甚至相同),愈疏的人姓氏相距愈遠。若果從世界各地人口收集足夠的粒線體基因,我們便能建立一本根據此「母系姓氏」的全人類族譜;終極母親夏娃,便是靠粒線體基因追溯出來。(這本「族譜」與現實的有少許出入,現實世界的族譜是一個同姓家族世世代代記錄下來的,粒線體基因族譜是憑現代人那些「似曾相識」卻不盡相同的姓氏推斷出來的。)

「族譜」的撮要如下。非洲人的「姓氏」,全是「L1 字頭」、「L2 字頭」或「L3 字頭」的。(L1/2/3 是三款基因排列的名稱,我說「字頭」是想強調現今非洲人的「姓氏」已經不是原本的 L1/2/3,而是由 L1/2/3 演化出來。意義上,「字頭」等於「演化」。)至於非洲以外的人,「姓氏」都是「M 字頭」或「N 字頭」的。我們知道 L1/2/3 比 M/N 早出現,符合人類最早在非洲出現的事實。我們也知道,M/N 是從 L3 演化而來的;換句話說,某位「姓 L3」的古人離開非洲,她的後裔最終散佈全世界;可能也有 L1 或 L2 曾經離開過,但其後裔在殘酷的天然環境下無一幸免。以現實的角度,只有一位「姓 L3」的成功衝出非洲,後來由於基因變異再變異,成了今日的「M 字頭」和「N 字頭」。

東亞洲(包括印度、中國、日本、東南亞、印尼)和大洋洲都有「M 字頭」和「N 字頭」,尤以印度有最多不同的「M 字頭」,表示「M 字頭」在那裡生活了很久。

歐洲和土耳其等泛稱西歐亞大陸的地區,只有「N 字頭」,而且那裡的「N 字頭」分支不多,歷史較短。

表示什麼?表示古人先向東移,然後才向西北遷入歐洲,正符合「紅海水路出非洲」那套猜想。

本文只能非常簡略地談及支持紅海水路的基因證據,學者治學當然比我嚴謹得多,除了基因,他們還會以古蹟、化石和氣候多方面求證。依我看來,古人橫過紅海出非洲的證據愈來愈確鑿,再一次印證,學術研究裡,最明顯那條「路」通常是條冤枉路。

(2010 年 1 月 13 日 信報副刊)

主要資料來源:
Stephen Oppenheimer, Quaternary International 202 (2009) 2–13
The great arc of dispersal of modern humans: Africa to Australia

Peter Forster, Phil. Trans. R. Soc. Lond. B (2004) 359, 255–264
Ice Ages and the mitochondrial DNA chronology of human dispersals: a review

References:
[1] Barker, G. (and 19 others) 2002, Proc. Prehistoric Soc. 68, 147–164.
Prehistoric foragers and farmers in southeast Asia: renewed investigations at Niah Cave, Sarawak.

[2] Turney, C., Bird, M. 2001, Quaternary Research 55, 3–13.
Early Human Occupation at Devil's Lair, Southwestern Australia 50,000 Years Ago

[3] Macaulay 2005, Science 308, 1034–1036.
Single, rapid coastal settlement of Asia revealed by analysis of complete mitochondrial genomes.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A Short Summary of The Progress We Made in The Last 40 Years

有 passion 的講者,有誠意的 Powerpoint,有意義的題材。多謝匿名 ( : my reader 推薦。(這個標題是我作的,不是演講的官方標題。)


Source: TED

About this talk:
You've never seen data presented like this. With the drama and urgency of a sportscaster, statistics guru Hans Rosling debunks myths about the so-called "developing world."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大麻的前世今生

(這是從前文「世上最著名的雙重標準」衍生出來的另一篇文章,開頭跟原文相似,但焦點從突出雙重標準轉移至探討其歷史因由。本文另刊於2009年4月8日信報副刊「新知」欄。)

英國曾有一個研究報告(註1),嘗試對一些常見被濫用的藥物的毒害程度作個客觀評估。衡量標準分三個方面:是否容易上癮、對個人的危害及對社會的危害。報告訪問了一班專家,要求他們就以上三方面給20種藥品打個分數,0表示「無危險」,3表示「極度危險」。報告所涵蓋的藥物,大部份是非法的,但也有少數是合法,由於專家們對合法藥物的性質有較深切的理解,合法藥物可為其他藥物的評分提供一個基準。

以下列出其中三種藥品各個方面的平均分。如果我告訴你,下面其中之一為非法藥品,服用或管有皆為刊事罪行,其餘二者為合法,到處都可以買到。你說哪一種應該是非法呢?

0=無危險(no risk);1=有些危險(some risk);
2=頗危險(moderate risk);3=極度危險(extreme risk)














上癮程度個人危害社會危害
藥品甲1.931.402.21
藥品乙2.211.241.42
藥品丙1.510.991.50


答案:丙為非法,甲乙皆合法。你沒有看錯,法例容許成年人自由服食甲和乙,但只要褲袋裡面有丙就可能要坐牢。

甲是酒精,乙是煙草,丙是大麻。

不是替衛詩和關楚耀說話,知道犯法仍然以身試法,是個人選擇。本文也並非主張大麻合法化(雖然這是我的個人主張,但這是另一個題目),更不是鼓勵食大麻(就像我不鼓勵吸煙和喝酒一樣),而是指出法律的標準未必是建基於科學的証據。至今,科學家對「上癮」這回事仍然未有完全的理解,對可成癮藥物的害處沒有絕對客觀的標準,故我們必須以專家的意見作衡量。上面那個報告並非一家之見,世上其他組織和專家早有類似見解(看註234),客觀來說,煙和酒的壞處比大麻尤有過之,已是醫學界的普遍共識。

那為何法律有這個雙重標準呢?讓我們回顧大麻的歷史。

我國古代所謂的「麻」,其實即是今日的大麻。早在西周時期(公元前十一世紀),麻已經深入百姓的生活之中,它的纖維堅韌,可以用來織成布、鞋、繩、甚至弓弦。那時富人穿絲綢,窮人穿麻布。麻,可說是滿足了「衣食住行」之首項。此外,還有麻紙;我國發現最早的紙張就是以麻造成的。藥用方面,「神農本草經」也記載了大麻的醫療效用。

麻的用途廣泛而粗生,所有歐亞大陸的古代文明,東至中國,西至希臘,都在公元前的時期已經有麻的蹤跡。麻對於當地人的用途,因著每處的風土人情而異,但主要價值還是其可以用來作布和繩的纖維,醫療效用和進食或吸食後的反應,雖然偶有記載,卻並非其主要用途。唯一的例外是印度,當地人以大麻混合多種香料泡製成麻湯,供日常和典禮時飲用。麻湯於印度人就像酒於歐洲人,是飲食文化的一部份。

中世紀以後,隨著航海技術的進步,人類開始了歷史上第一次「全球一體化」。歐洲各國爭相建立龐大的艦隊,望在非洲、遠東、新大陸分一杯羹。出海揚帆需要韌力十足的麻繩,大麻遂成為重要的農作物和各國貿易的主要貨物之一。以英國為例,1630年代,倫敦進口的大麻有90%以上來自俄國,為了減少對外國的依賴,英國政府曾鼓勵農民種植這種「戰略物資」,但不得要領,因為種大麻的利潤比其他農作物低。國內農民不聽話,便向北美洲殖民打主意,也不大成功,原因之一是種煙草賣往英國的利潤較高,二是殖民地本身對大麻作為衣繩原料的需求也甚為殷切。直至這段時期,對歐洲人而言,大麻的價值仍是以其纖維為主,其藥用和食用雖非鮮為人知,卻始終不為大眾所關心。在他們心目中,經常「吃」大麻的民族諸如印度人和非洲人,都是一些較「低等」的民族;大麻此後的「命運」就是在這種歐洲文化,或至少是大國文化,主導的背景下演進。

1912年簽署的國際鴉片公約,旨在推動國際合作,阻止毒品的製造、貿易和販賣。當時大麻並不在禁制之列。可是在1925年的公約修訂版,埃及、中國和美國提議把大麻列入禁制範圍,受到印度和其他國家以宗教和習俗為理由反對,最後的妥協方案是容許國家自行決定大麻的合法性,但不准出口至大麻為非法的國家。個人認為,把大麻列入公約,儘管不是完全的禁制,卻不知不覺間把大麻與毒品畫上等號,無論大麻的害處與其他毒品相比是多麼輕微,公眾只知道大麻就是毒品,毒品包括大麻。

由此可見,一種物質合法與否,除了科學的理性論據,或多或少與歷史、文化和政治扯上關係。如今全球一體的世界,大國往往有意無意間把其價值觀強加於他國身上。設想,如果印度是全球覇主,並在國際法健全之前把麻湯像可口可樂般向世界各地推廣,說不定我們今日喝的是可口麻湯,抽的是大麻香煙,而衛詩和關楚耀藏在身上的可能是煙草和酒精。世上任何一件事物,有其利也有其害,全看當事人怎樣運用。一個社會,為了公眾利益,往往要在灰色地帶畫條界線,界定怎樣「可以接受」,怎樣才算「越軌」。而法律制定的過程也不可能完全透明,當中利益集團之間的角力,又有多少人知曉?

環顧世界各地的傳統飲食文化,自古以來都包括一些可被濫用的「精神藥物」,歐亞大陸最常見的酒,印度的大麻,美洲的煙草(後來傳往歐洲並在各地普及),以至非洲和中東的阿拉伯茶(khat)。當地人也大概知道「少吃怡情,多吃亂性」的道理,把某類物質一刀切地定性為「毒品」,大概是鴉片戰爭前後的事,也可說是英人為了經濟利益向中國強行輸入鴉片的unintended consequence。當這種非黑即白的心態深入民心,理性討論的空間也相應減少。

既然醫家認為大麻的害處比煙酒為小,既然我們對吸煙見慣不怪,對喝酒不以為然,對衛詩和關楚耀也不必過份苛刻了。

備註:
[1] Development of a rational scale to assess the harm of drugs of potential misuse
http://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07604644/fulltext

[2] WHO Project on Health Implications of Cannabis Use: A Comparative Appraisal of the Health and Psychological Consequences of Alcohol, Cannabis, Nicotine and Opiate Use
http://www.druglibrary.org/schaffer/hemp/general/who-index.htm

[3] Relative addictiveness of drugs
http://www.tfy.drugsense.org/tfy/addictvn.htm

[4] 2000 Survey of doctors
http://www.ias.org.uk/resources/publications/alcoholalert/alert200003/al200003_p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