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拉布」二想

【一】有說,立法會某些議員行事偏激的原因之一,源於選舉制度;在比例代表制之下,他們只要緊緊箍着一部分激進選民便能晉身議會,憑一小撮「忠實粉絲」,無懼大眾唾罵。世上果然沒有完美的制度,本意為避免民主派大獲全勝的比例代表制,如今變成激進民主派的溫床,真是意想不到的效果。

無人喜歡被對手「拉布」,阻止「拉布」有很多方法,不外乎議事規則加些條款,外國例子多的是,不贅。可是,修補議事規則只能治標,不能杜絕議會內偏激行為;有比例代表制「庇蔭」,人民力量殲滅不了,立法會久不久便吵鬧一番,難以「長治久安」。

今天,我獻上妙計一條,比例代表制依舊,又可阻止激進派當選,把議會文化拉回中庸。我提議投票模式修改一下:向來投票,只能投支持票,只能 vote for 某政黨,可不可以引入反對票,讓選民 vote against 那些特別討厭的人呢?換句話說,選民手上有兩票,一票 say yes(我支持誰人),一票 say no(此人萬萬不能!),選舉成績不再是支持票的總和,而是支持票減去反對票,或可稱為「淨得票」。一個激進的政黨,雖有「忠實粉絲」的鐵票,若其言行過火,惹怒很多選民動用其手上的反對票,該黨的淨得票隨時變負數。受反對票制約,激進政黨再不能恃着忠實少數而罔顧大多數。

為了防止選民「有破壞無建設」,只投反對票不投支持票,大可規定反對票必須連同一張支持票(有支持才有權反對)。反過來,投支持票而不投反對票是容許的。仍然害怕反對票太多?可以人為降低反對票的殺傷力,例如規定二張反對票才能抵消一張支持票。細節大可慢慢商議,重點是反對票這個概念。

引入反對票對激進民主派顯然有害無益,對建制派及溫和民主派卻難料,歷史充滿 unintended consequences,我的估計不比你的好,有心的讀者大可自行想像。一點可以肯定,大黨(尤其是組織力強的大黨)可以利用反對票作為殲滅細黨的武器;本來比例代表制容許細黨生存空間,引入反對票後,或許變回大黨的天下。

有了反對票,選情或許更富戲劇性,分析更有發揮的空間,由此提高市民的興趣,投票率大增也說不定。

【二】想像甲乙二人參與一個心理實驗。硏究員把一百元放在桌上,由甲負責攤分,怎樣攤分也可以,乙無權過問,甲分給乙多少,乙只有接受。這叫 Dictator Game,甲就是那位「獨裁者」,開出任何條件,對方無力反抗,只有接受的份兒。如果獨裁者是絕對理性的話,他應該獨攬一百大元,乙得不到分毫;實際實驗裏,情況卻不是這樣,通常獨裁者願意分給對方一丁點甜頭。心理學家感到困惑,獨裁者不有風駛盡𢃇,什麼使然呢?改變某些具體細節(例如實驗用的字眼、攤分方式、二人有否見面等)可影響獨裁者的選擇,但多數情況下不會獨佔。無論基於同情心、禮貌、價值觀或一些不為人知的因素,獨裁者似乎受到某些心理上的制約,不會「理性地」佔盡便宜。

立法會好像一個 Dictator Game,建制派就是獨裁者,決心通過或阻止法案,反對派無能為力;這位獨裁者有沒有好像 Dictator Game 的獨裁者一樣,留給對方一點甜頭?

偶然,反對派反客為主,用流會或「拉布」把 Dictator Game 倒轉過來,自己當上獨裁者,但這位「臨時」獨裁者權力是有限的,只要建制派湊夠人數,肯與你通宵開會,獨裁者只能「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站在自己的座位長篇大論,還萬料不到下一小時被人「剪布」。這位獨裁者不單是「臨時」,還是「跛腳」的。

「拉布」或許浪費時間,但它突顯了遊戲的不對稱。

(2012 年 6 月 2 日 信報副刋)

10 則留言:

  1. 嘻嘻,【一】方案,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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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對票制度可能造成反效果:要令毓民當選,便要減少投他反對票的人,方法是加入一些更為偏激的犯眾憎候選人(eg.主張向中共開戰,一夫多妻制),他們不為當選,只為搏人反對,抵消敵方選民的反對票...於是選舉可能會更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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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有些人激得根本沒可能當選,你也懶得投他反對票吧。反對票是投給一些你非常討厭、而又有可能當選的人。

    當然,這又可能令那些「激得根本沒可能當選」的人當選……人算不如天算。

    你說的情況也有可能,手上反對票怎用誰也說不準。任何制度都有預計不到的後果,這就是有趣之處,擴展大家想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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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有意思的反對票。不過所有制度都理論上行得通,實施起來就該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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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篇本來是純探討理論的文章,字裏行間充斥著拉布者“行為偏激”、“不顧大眾唾”;暗示一些政團應該被“殲滅”,否則議會“難以長治久安”,更形容拉布行為“浪費時間”,拉布者是“獨裁者”。

    採用這樣的修辭方式,不知是何用意?

    回到技術層面,雖然香港議會由建制派把持,民間的民主派仍然稍占上風(大概55%+),每次選舉投票率不過百分之四十幾,有理由相信不投票的選民中,民主派還是占多數。選民對選舉冷感,也許是因為覺得他們選出來的人在議會內只不過是橡皮圖章,選與不選都無所謂。但如果給他們一個可以把不喜歡的人踢走的反對權,相信大部分的人會出來投票。

    在這樣的環境下,引入“反對票”的結果固然是小政團失利,而建制派更會被全面否決。

    市民倒是希望我們這個愚蠢的政府會真的用上“反對票”這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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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呵呵,你看反對票多刺激,誰得誰失還是次要,最重要是吸引大家出來投票。若有反對票,投票率肯定大升,香港人政治冷感不再。

    依我看,引入反對票與否,不在乎政府愚惷不愚蠢,而在建制派有沒有 guts。我們想到的他們也想得到,殲滅小數激進派值不值得冒另外一些風險,他們自有盤算。現有制度給他們掌握大局,我看不到他們會有 guts 去嘗試新制度。

    政治就是這樣,看誰懂得把一些長遠陷阱包裝成短期利益,引誘敵方上吊。誰在玩弄,誰被玩弄,只有讓歷史判斷。

    我的政治取態,大家亦可隨意解讀。

    文中說:有比例代表制「庇蔭」,人民力量殲滅不了……

    你說我是否暗示一些政團「應該」被殲滅呢?我說的「人民力量」,是指一個政團,還是泛指民眾的力量?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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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把長遠陷阱包裝成短期利益,居然可以引誘敵方“上吊”。敵方如何不濟,也不至於自盡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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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問題是無人知道效果怎樣,事前估計一定準的嗎?

    即使民主派選民(55%+?)傾巢而出,全把反對票投給建制派,但投哪張名單呢?建制派有很多張名單的(民主派亦然)。事情不是民主派 vs 建制派這麼簡單,雙方都能推出多張名單,勝負除了靠人多,還要支持票/反對票分配得宜。

    如果純粹是 A vs B 的對決,也不需要反對票了,全部 A 的支持者投 A,全部 B 的支持者投 B,票多就贏。比例代表制沒有 A vs B 這麼簡單,有反對票的比例代表制更沒有這麼簡單。效果誰也說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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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工聯會的支持者可以很憎自由黨……

    公民黨的支持者可以很憎黃毓民……

    一群溫和選民可能只投支持票不投反對票……

    不是 A vs B 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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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理想的議會制度是令各方人民代表可公開討論議題,然後作出大多數人支持的決定
    比例代表制優點是可廣納各方代表,但往往作決定時難有共識
    若只為保障多數人利益,事事公投便可以,但既沒效率,也沒有代議程序,容易埋沒弱勢意見
    個人意見是,若真須要防止激進小數派阻礙決策,損害多數人利益,應從修補議事規則著手
    而非防止小數派進入議會,減少代議公能,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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