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病態賭徒自醫記

「十項之中你符合了五項,你是一名病態賭徒。」精神科醫生這樣對我說。

他指的是,我符合美國《精神病診斷手冊 - 第四版》(DSM-IV,全稱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IV)給「病態賭博」所下的定義。手冊說,若以下十項行為其中五項或以上持續發生,此人便有「病態賭博」:

(一)沉迷於賭博相關的思想或事物(例如:回憶賭博經歷、幻想賭博歷程、盤算如何籌集賭本)。
(二)為滿足賭癮,賭注愈來愈大。
(三)多次嘗試控制、減少或停止賭博都不成功。
(四)減少或停止賭博時,會變得焦躁。
(五)以賭博來逃避問題或解除焦慮。
(六)輸錢後,擇日再賭冀賺回賭本。
(七)為隱瞞賭癮而欺騙他人。
(八)以非法途徑(例如:偽造、欺詐、盜竊、挪用)獲得金錢作賭博之用。
(九)因賭博而失去或危害婚姻、工作、教育、晉升等機會。
(十)依靠他人提供資金,以舒緩因賭博造成的緊絀財政。

我曾經偷公司的錢去賭(八),被老闆發覺而遭解僱(九),失業後生活結据,問表弟借錢過活(十)。小賭怡情,我當然沒有放棄賭博,為了準時還債,每次輸錢都會設法贏回本金(六),心切之際,難免愈賭愈大(二)。恰好五項,因此我是一名「病態賭徒」。聽說只有三項或四項便屬什麼「問題賭徒」之類,那麼多的名詞,我管不了,只知少於五項便逃離「病態」標籤,不用再被強制治療,這是我當下的目標。網上四處搜尋,希望找出「搣甩」其中一項的捷徑,告訴大家一個驚喜發現。

DSM 現正籌備下一版本(第五版),草稿已在 2 月 10 日上網,4 月 20 日前接受公眾意見;DSM-V 原定 2012 年出爐,由於修訂繁多引來各方討論和爭議,現延至 2013 年 5 月才出版。手冊計劃多項修訂,我最關心固然是「病態賭博」這一章。驟眼看,新建議的診斷準則與現時沒有兩樣;仔細一看,原來的十項只剩九項,第(八)項不翼而飛,其餘的原封不動。對我來說,這簡直是天大喜訊,將來我只符合四項準則,光明正大地脫離「病態賭徒」的行列,無人可以強逼我接受那什麼什麼的治療。

然而,也不要開心得太早,這只是草稿,DSM-V 要幾年後才正式出版。況且,只要見我那位心理專家認為我賭得「過份」,他大可「砌」多一兩項給我。舉例,第(五)項說「以賭博來逃避問題或解除焦慮」;我賭博,是事實,但是否「以賭博來逃避問題」,誰又可以替我判斷?每人都有自己的一些問題,如果賭博和問題並存便認定「以賭博來逃避問題」,我也可以說醫生「以上班來逃避家中的妻兒」,以至任何行為都可以被解讀成逃避某些問題。若果心理專家認定我符合第(五)項,我真的百詞莫辯,誰人沒有自己的問題?跟他理論也難有好下場,他隨時可以說我為了逃避治療而砌詞狡辯,亦即符合第(七)項。他是專家我是賭徒,你信邊個?

DSM 的原意是為診斷精神障礙建立一套客觀標準,但這套客觀標準卻包含不少主觀判斷,這是不是「虛偽客觀」?另一方面,我也明白,社會總需要一條界線,由於精神病的本質及我們對其認識和掌握之不足,往往令這條線劃得模糊。

現時 DSM-IV 把「病態賭博」視為一種 Impulse-Control Disorders,將來新版本建議把其歸類在 Substance-Related Disorders 之下,與藥物濫用和酗酒同屬一類; DSM-V 工作組認為「病態賭博」跟「濫藥成癮」在臨床、病因、生理和治療方面有着足夠的共通點,應把兩者歸納為同類。舉例說,病態賭徒賭博時,心跳會加快,多巴胺水平會提升,腦袋負責理性判斷的部份活動亦會減弱,這些徵狀與癮君子吸毒時大同小異。病態賭博是一種「行為」,不是「藥品」,因此「Substance- Related Disorders」這統稱也要改改,新版本建議改為「Addiction and Related Disorders」,這是 DSM 首次承認「行為都可以上癮」(behavioral addictions)。

我隱約覺得,在 DSM 往後的版本,「行為成癮」將陸續有來。「Internet addiction」已在考慮之列,儘管未有具體建議。「Binge eating disorder」(暴食症)是另一新加的診斷,暫時列為 Eating Disorders 其中一員,未來若證據充分,歸納為又一種 addiction 也說不定。某些專家反對引入「行為成癮」,就是這個原因,濫藥成癮容易斷定「罪魁禍首」(使人上癮的化學物),人類行為千奇百怪,一種行為可以「上癮」,所有行為都可以,一本手冊能夠涵蓋多少?

說到底,這是話語權之爭和標籤問題。新版本的另一建議,是把「阿斯伯格綜合症」(Asperger's syndrome)歸納為自閉症的一種;阿斯伯格患者有社交和溝通的困難,與自閉症患者不同之處是他們智能正常,純從醫學角度,視阿斯伯格綜合症為一種較「輕微」的自閉,無可厚非,此建議亦固然有其科學理據,不過在一些外國家長的眼中,他們的孩子原來只有阿斯伯格而沒有自閉症,將來也可能被當成自閉看待。標籤和分類,是現今社會賴以運作的工具,也正是 DSM 肩負的主要功能,難怪它的修訂惹來爭議不斷。

我最關心的,仍然是病態賭博的最終定義,雖說心理專家手握大權,但是多一項總不如少一項。DSM-V 正式面世之前,我還要到處尋找「搣甩」其中一項的捷徑。不打緊,「希望永遠在明天」是所有病態賭徒的座右銘。

(2010 年 2 月 25 日 信報副刊)

其他報導:
04 Feb 2010, The Economist
That way, madness lies

10 Feb 2010, ScienceInsider
New Criteria for Psychiatric Diagnoses Proposed

10 Feb 2010, New Scientist
Psychiatry's draft new 'bible' goes onlin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