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兩個抱歉一個人

多謝讀者方潤在〈永遠日全蝕的地方〉一文留言,提出 L2 看到的應是日環蝕,而非日全蝕。當頭棒喝,我確是忽略了這點,以下節錄方潤之言:
L2離地球一百五十萬公里,真的遮到嗎﹖

以維基的資料,那部新太空望遠鏡也要用遮陽板。只是因為太陽的方位固定,所以遮陽板不用移動、容易安裝而已。

維基的拉格朗日點解釋說﹕
"The Sun–Earth L2 is a good spot for space-based observatories. Because an object around L2 will maintain the same orient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Sun and Earth, shielding and calibration are much simpler. It is, however, slightly beyond the reach of Earth's umbra, so solar radiation is not completely blocked"

看看 umbra 的定義便會明白。

我也做了一次簡單的計算。「L2-地球」距離是一百五十萬公里,約是「地球-月球」距離的四倍,如下圖:

如果地球半徑也是月球半徑的 4 倍,那從「地球看見的月球」,便和「從 L2 看見的地球」大小一樣。究竟地球半徑是月球的多少倍?

從維基所得,地球半徑是 6371 公里,月球半徑是 1737.10 公里,前者只是後者的 3.6676 倍。換句話說,從地球看見的月球,大過從 L2 看見的地球。L2 只見日環蝕,合理。

(注意,我故意忽略了兩點:一,太陽的距離;二,我們是站在地球表面,而非地球中心看月球。但這兩點不重要,因為:一,「太陽-地球」距離是「L2-地球」的一百倍,無論從 L2 還是從地球看,太陽可說是同樣大小;二,「地球-月球」距離是地球半徑的六十倍,也可不理。)

這個疏忽,是第一個抱歉。

第二個抱歉是有讀者告知
Lagrange Point 不難明白呀﹐任何看過高達的人也知道什麼叫 Lagrange Point。

我不是高達迷,但這不是借口。Research 的時候沒有仔細看清,當咗讀者係傻仔,唔好意思。

最後,是一個人。近來事忙,今天才有空翻開上星期已經出版的《經濟學人》,看見車臣一位……我也不知怎把她歸類,雜誌用 human-rights campaigner 來形容,總之是一位敢於揭露政府醜行的人。她,Natalia Estemirova,最近被虜走,然後遭殺害。我都估唔到會在這個網誌記載這些事,今天才知道她的存在(曾經的存在),看見這則新聞後,只是在想,香港這個地方縱有諸多的不是(哪個地方沒有?),我們活在這個自由的社會,實在是無比的幸運。

4 則留言:

  1. Hi Nick:
    你這個blog很有趣,我都忍唔住link咗你落我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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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苦瓜(我無譯錯?=),多謝光顧,只是寫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又好市儈地希望寫得有人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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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照了一些日偏食的照片,是用太陽眼鏡做到的小影像.
    但我對別一個殘影的解釋有所保留.
    請多多指教.
    my blog at http://qualityalchemis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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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個我也不懂解釋,只知是名符其實的無心插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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