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我問外婆:「如果有安樂死,你會唔會呀?」
她說:「會。」

氣氛不太沉重,我聽了也沒覺傷感,生命屬於個人的,為何不能決定何時了結?(我已經聽到天主教/基督徒的抗議,收到。)

外婆八十八歲,精神上還是十分清醒的,也沒什麼嚴重病痛,只是雙腿退化,行動不便,從前做慣家務的她,現在只能終日坐着躺着,看她舉步維艱的樣子,我寧願那人是我。

但是,我不想代她死,因為她想死。

十一海難翌日,收到朋友電郵,說她很難過,我回覆:

死了不是更好嗎?

如果我能夠選擇,我會選擇不出世。生命實在太麻煩,幸好生命是有限的,終有熬完的一天。

生老病死本是自然規律,現代人活得長命,所以我們很少遇見身邊的人死去。幾百年前,平均壽命只有三、四、五十歲,活到我們的年紀,可能已經聽慣親友的死訊。

(當然,今次意外不是「自然」的生老病死,我不爭拗這一點,只想說有生便有死,如錢幣的兩面,如影隨形。)

當然,生的時候不會動輒尋死,甚至爭扎求存,但死了的話,也是一種釋放(雖未至「解脫」),提早遇上一件必須遇上的事情吧了。

她說我沒有同情心。

不只一次,我打趣地跟朋友說:「我一定不能去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聽電話,想自殺的人打來求助,我唔會叫佢唔好死,而會叫佢咁想死就去死吧。」活得非常痛苦才會尋死,為什麼硬要逼人活下去呢?

很多人說,自殺是自私的,不但令親友傷心,亦把問題留給在生的人。我反問,為了不傷心、不要「執手尾」而強逼別人痛苦地活下去,又不自私嗎?

肯定有人蠢蠢欲動,準備向我發炮,沒問題,我不打算爭辯。本文只是情感的抒發,並非嚴謹的立論。生命屬於個人,死的決定也屬於個人。

人每晚都睡覺,如果你當死亡是最後一次睡覺,它便不會顯得那麼沉重。

(2012 年 10 月 16 日 信報副刋)

3 則留言:

  1. "死了不是更好嗎?

    如果我能夠選擇,我會選擇不出世。生命實在太麻煩"

    my thoughts exactly!!!
    其實是不是我們悲觀才有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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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我能夠選擇,我會選擇不出世」

    我也是執人口水尾,是朋友首先說的,起初不贊同,年紀愈大愈贊同。

    是不是悲觀才有的想法?

    Well,我不認為自己是個悲觀的人,我只是發覺生命中的苦給我的impact大於生命中的樂。

    不代表我整天愁眉苦臉,更不代表我經常有bad mood,我認為我的情緒穩定過很多自命快樂的人。

    我活着不快樂,但仍每天努力工作,努力給身邊的人多一點快樂。

    如果我能夠選擇,我會選擇不出世。但既然出咗世,我只能deal with這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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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應該分開泥講:對於一個正常人,死就好似突然力走晒佢既所有,而比番個未知素,當然邊個都唔想,而當安樂死變成一種解藥,出路,態度自然唔同。

    所謂不得好死,就應該指死前受盡既痛苦。如果訓下就死左,直頭好死。

    況且,死對於死者本身同身邊既人又要分開講。

    佛家講眾生無知...萬物皆空,無我為實。執於無,乃苦之源。去執則苦盡。

    俺林過駛咩草錢林住過埋下半世呀,駛晒就等特首派錢,有絕症就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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